堂堂永安侯身高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n,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n。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n。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