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好看的,可对于到手的总是很快厌弃,喜新厌旧是他们的本性,更何况那个女人跟郑良俊还是一起长大,甚至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她表面上像是毫不在意,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这次把玲珑接到惠城就是巩雯丽主动提议,一开始郑良俊还在犹豫,他不喜欢梁山镇,也不想跟那里的人扯上关系。
眼看巩雯丽生气了,他才答应。不过这的确也是个好机会,如果能成功,那他的事业也能更上一层,他不仅仅想当个报社的主编,他更想进入到惠城上层的中心,跟那些大人物推杯换盏人情来往。
巩超就很看不惯他爸妈把个乡下土包子捧的高高的作风,背地里没少跟巩茜抱怨,兄妹俩都看玲珑不顺眼极了,平日也经常在玲珑面前臭显摆,要么就是去喝咖啡啦,要么就是去西洋商店买东西啦,在玲珑面前大声外文,还刻意弹钢琴跳交际舞……搞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时常看得玲珑嘴角抽搐。
就学了这么点皮毛在这儿得意啥呢?他闭着眼睛用脚趾头弹出来的曲子都比这兄妹俩好。
吃完早饭巩雯丽就开始折腾玲珑,给他挑衣服挑鞋子,还送他去做头发……少年的皮肤是那样娇嫩紧致,比起来自己的确是有年纪了,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少年是那个乡下女人所生,巩雯丽便忍不住内心想要摧毁的怒火。
晚上出发的时候,哪怕是平日里看玲珑极其不顺眼的巩茜都看傻了,脸还不停地红,红着脸偷看一眼,再红着脸偷看一眼,心里不住可惜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关系又不怎么好,否则带他出去给班上那些自视甚高的女同学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美少年!
因为有所图,所以一家人除了玲珑外打扮的都比较低调,其他人都穿黑色,惟独玲珑穿得是白色的燕尾服,他才十五岁,却身高腿长,气质出众,跟巩家人站在一起,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几乎是一到宴会现场就吸引了所有饶注目。
玲珑就发觉有些人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开始还是惊艳赞叹,随后……好像是有点同情的味道在里头?
为啥要同情他?
难道不该同情打他主意的那些人吗?
他可不是任人捏扁搓圆的可爱啊!
于是他笑得愈发灿烂,活脱脱像个太阳,人群之中他最耀眼,站在二楼往下看的郝大帅,一眼就相中了。
正如巩雯丽想象中那样。
至于先前被郝大帅惦记上的男孩,则成功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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