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子胆子是真的大,许是没听过千絮城城主的威名,才敢如此不放在心上,唉。
跑堂的一步三叹气走了,留下玲珑品尝菜色,在他怀里的赤练小声问:“少主,我们不走吗?可以避开麻烦的话,自然是避开比较好。”
兔兔也很怕那个什么城主来了把自己抓去给大小姐当宠物,忍不住也叫了两声,玲珑却很淡定地把她俩从怀中掏出来,又用两个碗碟给她们夹了些菜,两小只鼻子动了动,到底没能抗拒食物的召唤,埋头吃得喷香,顺理成章便把千絮城城主的事儿给忘了。
那跑堂的说啥啥来,最后一道菜刚上,已经有卫队将整座酒楼团团包围,玲珑在二楼看到下面的动静,又看了看最后那道没来得及吃的菜,一手把小狐狸小兔子都揣进胸膛,另一手抄起人家的菜盘子,直接顺着二楼跳到了隔壁胭脂铺的屋顶上!
等千絮城卫队上了二楼,早已人去菜空。
赤练奋力从玲珑怀中探出头来,少主跑得很快,风呼呼的刮着,把她顺滑柔软的毛发吹得乱七八糟:“少主,他们肯定要全城通缉追拿我们,我们还是赶紧出城吧!”
跑出了危险地带,那盘菜居然还不撒汤不漏水带有余温,三个人分着吃了,吃完后赤练与兔兔便开始舔毛,玲珑倒是不急着走,他从来也不是会害怕的性子,你跟他说谁要抓他问罪让他逃命?那他肯定要留下来搅和和天翻地覆,让那人知道他的厉害,以后再不敢打他的主意。
再说了,他有什么错?
千絮城城主溺爱女儿本没有错,她的女儿她要怎么爱便怎么爱,可要别人跟她一样百依百顺予取予求,呵。
千絮城没有妖魔作祟,百姓安居乐业,饶是城主对待女儿有些娇惯,也在大家容忍范围之内——对百姓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他们总是很能忍。
玲珑愣是在千絮城又苟了足足三四天,看着那些卫队满城跑偏偏就是找不着他,心里得意极了。
与此相对的是城主快要气死了!从没有抓个人抓这么久过!难道那人还能生了翅膀飞到天上了不成?
为了讨女儿欢心,她叫人寻了许多可爱的兔子过来,可女儿却一只都看不上,她又细细问了那日跟在女儿身边的仆从,得知这些兔子加起来都不及那一只的灵动,也是上了火,从来女儿想要什么,她都会为她寻来,这次的兔子也不例外!
她找不着,难道紫霄宗的修士们也找不着呢!
千絮城与紫霄宗交好,紫霄宗便每月都派遣弟子下山前来探查妖魔,算算日子,这个月差不多也该来了。
玲珑可不知道为了兔兔,千絮城城主使了这么大劲儿,他这几天在城里东躲西藏的躲猫猫还觉得特好玩,那些个蠢蛋从他眼前经过都发现不了他,实在是有趣。
他蹲在一家铺子上吃驴肉火烧,旁边一家摊子的老板抱怨道:“城主也不知怎地了,将我们家全部的兔子都给收走了!害得我现在只好改行卖鸭脖。”
他本来是卖麻辣兔肉的,家中养了许多兔子,前几日城主卫队突然来了,二话不说把他家全部兔子都给没收……虽然说是给了银子,但短时间内货源是没了,只好从卖麻辣兔肉改成卖麻辣鸭脖,生意倒还是一如既往,就是不知道那些个兔子最后还能不能还回来……
("小说")手打更新
卖驴肉火烧的这家心有余悸道:“听说是大小姐想养一只漂亮的兔子,不漂亮不行,幸好大小姐不想养驴。”
那他可能也卖不了驴肉火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