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到选角,都可以凭你喜欢。”
玲珑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怕我也是那些女人之一?”
燕宵才不信呢,他好歹也是气运之子,是被这个世界所偏爱的人,否则以那些女人五花八门的招数,他一个没什么金手指只有钱的,能苟到现在?只要接触到她们,他就能听到她们的心声,这也是他判断对方是否别有用心的最重要技能,昨天晚上他之所以选择献身,也是因为碰触到玲珑之后,听到她的心声才决定的好么!
真以为他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啊!
玲珑凑近他耳边,故意用气声吓唬他“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能听到的,都是我想让你听到的呢?”
燕宵!!!
他惊恐地看向她,然后很快恼羞成怒“不许逗我玩!”
玲珑笑得差点晕过去,她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我现在要回去了。”
“我跟你一起,你等一下。”
燕宵手忙脚乱地找衣服换,毫不避讳在玲珑面前脱衣服,那真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霸总的名头可不能白拿,没有足够的金钱、气质、外貌,也配叫霸总?
换好了衣服下楼,燕宵的车子前前后后一共围了五辆车子,里面全是他的保镖,但就是这样,前头有车开路,后头有车断后,他乘坐的这辆车子,仍然能够精准地撞到抱着鲜花或是骑着自行车的故事女主角,然后展开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
虽然最后这恋情连萌芽都还没有就被燕宵扼杀在摇篮之中,但坐车出行显然已经快成为了他的阴影,他想称呼自己是个环保主义者,号召双腿行走代替四个车轮,但事实证明如果双腿行走,很有可能他被别人撞,坐车有危险,但危险的是别人,他选择让别人被撞。
毕竟那是别人主动撞上来的,而他如果步行,那些人都会故意来撞他!
她们又没有司机这样好的技术,万一把他腿撞断拖回家关起来,那他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以说燕宵考虑的十分周到,简直无可挑剔。
玲珑听了都说好。
她住在合租公寓,是跟公司几个其他女生一起租的房子,分摊下来每个月也要三千块钱的房租,这还没算上水电物业,吃饭衣服,因为要去面试,总得多准备几套,偶尔还要被公司叫过去做这做那,每个月辛辛苦苦赚钱跑龙套,结果回来还得吃泡面,简直人间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