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菌觉着吧,现在不说上几句,活跃在评论区的隔壁老王,可能要在这儿安营扎寨,所以,就适当的说上几句自己的观点,或者,就当发发牢骚吧。
有些读剧菌可能不太了解,什么是真正意义的隔壁老王。
浅显来说就是,见吾家有娇妻如花似玉,心生不愤,怒翻墙搞之。这就是隔壁老王,而稍微逻辑分析一下,老王的所在地就是隔壁。虽然,说得很隐晦,可有些读剧菌应该能够明白。
举个隐晦的列子阐述下我的观点吧,在大众思维里有钱人,都应该很大方,穷人都应该很小气,因为没钱嘛。
可有过生活经验的读剧菌,应该都体会过,越有钱越抠门的道理,而反倒那些没什么钱的人,对待朋友兄弟,更加慷慨大方。
很多时候,面对评论,尤其是恶评,作者都只是弱势群体,所以,只能在自己地方,发发牢骚。
还有,玛丽苏剧里的一句话,讲得很有道理,与其打翻别人手里的那碗饭,倒不如端好自己手里的饭。
<hr size=1 /> 梅仁一脸后怕:“当时,你真是太可怕了,我差点被你砍成砍成两截。说起来,你谢了神兵候,十三娘,怎么忘了谢我和上官姑娘,要知道,最后,真正把你拉回来的人是她。”
听到这话,他神色骤然间就变了:“她?”只见他垂下视线,陷入了良久的沉默,声音低沉道:“是啊!我是该谢她!”
见他神色不对劲,梅仁带着小心问道:“为何每回提到上官姑娘,你都是这副表情?你不是相处融洽,感情不是胜似兄妹吗?”
说着,梅仁颇有些紧张地舔了舔嘴唇:“所以,之前传闻是真的?你之所以被废帝中宗撵到安西都护府,是因为,他看到你和上官姑娘有些亲密举止,大吃干醋,把忠心耿耿的你当作情敌,大加报复?”
袁一斩钉截铁道:“没有这回事!别瞎说!”
“好吧!就不说这些谣言,只说上官姑娘,就连我这么迟钝的人,都能看得出,上官姑娘对你是有情的。你们现在男未婚,女未嫁,而你又已功成名就,你们完全可以凑成一对嘛!”
袁一摇了摇头,意味深长道:“正因为她对我有情,又有恩,我更不能耽误她,我从来都不是适合她的那个人。我已经做过一次混蛋,不能再做一次,我不能害了她啊!”
梅仁点点头,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了,你终究忘不了她。可她恐怕早已忘了你。”
袁一若有所思道:“我清楚。经过这些年,我已经全都放下了,我一直懂得,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道理!我不会再执着过去。”
梅仁笑了笑:“英雄所见略同!我们一到洛阳,完成公务,就把道理付诸行动。”
袁一赞同道:“当然!有何不可!”
说到这儿,梅仁突然停下脚步,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间败落的店铺:“说来还真是巧,我们刚说要及时行乐,就来到了氤氲馆。”
“想当年,这氤氲馆前是何等热闹,如何纸醉金迷!可等到罂粟一走,没多久,氤氲馆就关了门。瞧现在这败落的模样,恐怕空置有些年头了吧?”
袁一看着这间曾经金雕玉砌的青楼,如今,装饰在楼面的朱漆彩绘,已经被风吹雨打得失了色彩,繁华不再,喧闹已远,只剩沧桑述说着昨日动人的故事。
他心中不由得生了许多感慨与心酸。
正在这时,迎面驶来一辆马车,缓缓地停在了氤氲馆前,而后,从车中下来,一个穿着观音兜,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