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行,必须唱啊!”众人大笑,起哄喊道,“唱歌!唱歌!唱歌!”
林森笑着摇头,坐在椅子上抬起下巴看向曲谌:“你觉得呢?”
曲谌没说话,只用行动回答。
他拿起桌上的话筒,走到屏幕前。
“喔——”
“噢——”
大家怪叫。
前奏响起,林森仰头看着曲谌。
包厢里只留彩灯亮着,视线很暗,五颜六色的光束变换着角度,晃得人脑袋发晕。
曲谌的脸在光影中时隐时显,他的眼眸黑沉如墨,光线打在脸上的时候,眼中仿佛有璀璨星辰。
林森却有些头脑发昏,他喝了点酒,但并不多,本该是清醒的,可是此刻与曲谌对视时,他却觉得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记得自己的小心思,将椅子转动到自己对着屏幕时,唱出第一句:“明年这个时间,约在这个地点。”
唱完,略带挑衅地看向曲谌,曲谌却十分淡定,用略有些沙哑的声音唱到:“记得带上玫瑰,打上领带系上思念。”
曲谌唱的是女生唱的部分,林森本想看他窘迫的模样,但他那样平静,也丝毫没有可以压低自己的声音,林森便觉得自己实在无聊,便认真对唱起来。
这是林森第一次听曲谌唱歌,他们认识那么多年,但关系好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而且他们上高中的时候ktv还不像现在那么多,年龄也没有到,林森高中时期从来没有去过ktv这样的地方,以曲谌的性格,更不会无缘无故唱歌。
林森本来觉得曲谌这样性格的人,唱歌应该也会平平淡淡毫无感情的,却没有想到他的表现让人惊艳。
曲谌唱歌的声线要比正常说话低一些,声音沙哑而低沉,歌声中饱含感情。
对上他的目光,听着他的歌声,要不是还有点理智在,林森简直要以为自己对曲谌来说真的是最珍贵的了!
一首歌唱完,掌声雷动。
众人的称赞完全是冲着曲谌去的,夸赞林森都是顺带的。
林森十分理解,他有一把好嗓子,但是唱歌时感情并不充沛,他很清楚自己的问题,因此之前他拍的一部电视剧公司有意安排他唱插曲他拒绝了这个提议。
对待众人的称赞,曲谌依然淡定,只是微微颌首算是回应。
他似乎对什么都是淡淡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样子,再次相遇以来甚至是相识以来,林森从来没有看到他大喜大悲大喊大叫过。
一直以来,林森觉得曲谌都是平静的,不管是他靠近还是远离曲谌,曲谌的目光中都丝毫没有波澜。就算是争吵,也多是林森在怒骂发脾气,曲谌永远是温声安慰他的那个人。
现在想起来,曲谌感情最外放的时候,还是那年林森骂他“恶心”的时候。
只那一次,他便消失了八年。
林森还是醉了。
唱歌之后,林森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白的兑红的喝了不少,到最后意识已经模糊,连自己是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
醒来时已经深夜,房间里黑乎乎的,没有一丝光,他翻身下床,一时没有站稳,趴倒在地板上。
“怎么了?”床上的人大概是听见了声音,问了一声,随之开了灯。
刺眼的灯光让林森连忙闭上了眼睛,只觉得头疼背疼眼睛疼,浑身难受得厉害,脑门顶着地板跪在地上,希望能缓解一点。
曲谌已经清醒了,爬到床这边看到林森这样,连忙过来将他扶起来:“怎么了?难受吗?要不要喝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