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已经好几个月没回来,但方路有他家里的钥匙,隔段时间会让清洁工过来打扫一次。
“要不要给你叫外卖?”将车停在林森家楼下,方路问。
“不用了,”林森摇头,没什么胃口。
“那行,今晚早点睡,我明天上午十点过来接你,先去公司开会,下午去跟《南城往事》剧组的人见个面。”
“嗯,”林森拉开车门,只觉一阵寒风拂面而来,他不由得拢紧衣领,“好冷。”
他只穿了件针织衫配的风衣,针织衫是v领的,领口开得有点大,露出大片锁骨,特别性感迷人。
他平时比较注重保暖,但方路说他很久没露面,今晚来的粉丝记者有点多,让他穿得帅点,特意给他配了这套衣服。
车里暖气开得足,他没什么感觉,现在一推门只觉得全身都在发抖。
林森缩着身子下车,跑进楼里,丝毫没有刚才粉丝面前的英伦帅气。
家里也是冰冷的,林森一进门就将客厅和卧室的空调都打开了。
对着空调吹了一会儿,林森才觉得好了点,进厨房打开冰箱,却发现空空如也,连瓶水都没有。
林森靠着墙想了好一会儿,决定还是去买瓶水。
他回卧室找了件厚棉袄,换上后围上围巾。棉袄放得久了,没有晾晒,有股味道,但这时候也没得挑。
沃尔玛离林森住的地方并不远,开车不到十分钟就到。他在京城的时候平均一周会采购一次,虽然大部分时候是他列个单子张文文去买。
但小区外面也有小超市,只是东西不够齐全,价格也稍微高一点。
不过就为了一瓶水,林森也懒得跑远,就去了小区外面。
虽然不远,但林森还是全副武装,戴上了墨镜和口罩。
只是大晚上戴墨镜也挺奇怪的,好几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连着看了他好几眼。不过林森早已经习惯了各种各样的目光,并不放在心上。
买了水,经过水果店的时候,林森又去买了两个苹果、一斤提子。
小区里绿化很好,树木密集,但绿灯之间的距离并不近,再加上亮度不够,路上有些昏暗。
林森低着头走路,手里的手机发出幽幽的光。
刚进小区没一会,一辆车拐进来,灯光刺眼,照亮了前路。林森转头看了眼,发现是辆玛莎拉蒂,价值不菲。
公司虽然给林森配了车,但面包车肯定跟跑车肯定没法比,林森倒是想买跑车,但他之前不愠不火的,又没什么投资,能买房已经不错,车是买不起的。
他现在红了,赚得不少,不过他这几个月一直在剧组,也没时间去买车。
此时看到,便起了点兴趣,想着自己也买跑车好了。
正想着,车的速度慢了下来。
林森看了两眼,继续往前走,车窗摇了下来,曲谌那张堪称完美的脸露出来,唇角微翘,笑容淡淡的:“什么时候回来的?”显然心情不错。
“刚回来,”林森说,有点奇怪,“你怎么会在这里?”
“上车,”曲谌偏头说道。
“我马上就到了,”林森皱眉。
曲谌沉默片刻,对司机说:“我自己走回去。”
说罢,下了车,站在林森身边。
他梳着油头,一身黑色西装,外面一件灰色长款呢子大衣,衣摆垂到小腿,看起来有点复古,也为他添了几分成熟。
“我住在这里,”曲谌低头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