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三的发生,就想出了天下兵甲皆归国有的兵制,事实上也确实避免了国家内部的兵祸。但这种制度有个最大的缺点,还不是消弱了军事力量,而是军费太高。
随着西夏的建立,宋朝等于除了辽国之外又多了一个主要敌人,连年征战造成了军费开支过大,国库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边军打完仗有时候还得自筹赏金,否则打胜了没奖励、打败了一命呜呼,谁还乐意为国出力啊。爱国这个词喊得再响也不能填饱肚子,想让它成为一种习惯,还得有物质辅助。
自筹赏金,怎么筹?总不能纵兵抢劫吧,于是就出现了军队向朝廷借钱为本去做生意的先例,待卖完货物之后再连本带利一起归还,剩余的部分就是军队自己的军费了。
这么一来既减轻了朝廷的负担,又解决了军队的实际困难,大宋朝廷也别无选择,只能默许了,慢慢就成为了一种常例。只要是边军,仅靠朝廷补给只能确保饿不死,不会做买卖的边军将领就不是好将领。
那军队和谁做买卖,且卖什么呢?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利用军队运输系统在国内贩运大宗货物,比如布匹、木材什么的。
这有点像后世改革开放之初,很多货物是由军列运输的景象。不过宋朝军队底线稍微高点,他们也正常交税。
还有一种就是边军的专利了,他们的货物多是禁榷品,且交易对象全都是外国人。说白了吧,就是边防军利用职务之便走私紧俏物资,最常见的就是茶叶和酒。
“廖春死的冤啊……刘松,派人传信给通川堡,把廖春的尸体放下来好生安葬了吧,再替我弄块石碑与他。”
听到这里洪涛恍然大悟,明白了廖春为何会明目张胆的与蕃人交换兵甲,这不是他一个人吃里扒外,而是惯例使然。
虽然他做的有点过了,居然与蕃人通风报信抢劫过路客商与运输队获利,但究其原因,并不是他有多坏,而是制度缺失。
“大人为何如此,岂不让旁人笑话。”苗魁并不觉得廖春死的冤枉,仅仅是给蕃人通风报信抢劫这一条罪就死有余辜了,允许做买卖可没说允许抢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