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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让人小心翼翼的单纯
    “你愿意加入我们,也就是和新潮流传媒公司签约成为歌手吗?”

    在这个时候,苏昱直接问出了这个问题,他觉得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知道陈诗意也喜欢民谣后,就可以直截了当的问了。

    这个问题,让陈诗意沉默了,没有马上回答。

    说实话,陈诗意并没有出道的想法,她仅仅只是喜欢唱歌,并没有想过做聚光灯下的歌手,只想安安静静的唱歌。

    而且,对于新潮流传媒公司,陈诗意也并不了解,唯一了解的应该就是群星也是新潮流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了解,这对她而言,还是一个陌生的公司。

    陈诗意今天会来这里,也不是因为她想做歌手,而仅仅只是苏昱而已。

    她是因为苏昱才会来这里的,也只是为了让他听一遍《七月上》,就没有其余的想法,更没有去想过要不要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

    所以,当苏昱问起这个问题时,陈诗意心里是没有答案的。

    对于她来说,还没有做歌手的心理准备,更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做歌手,也还没有想明白自己喜不喜欢做歌手。

    有时候,喜欢唱歌,和想做歌手,是两回事。

    陈诗意喜欢唱歌,但不一定会想做歌手,之前的她从来也没有出道做歌手的想法,只想静静的唱歌,只唱自己喜欢的歌,唱给一些人听。

    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件事,也没有想过出道,这是性格使然。

    天生喜静的陈诗意,的确是不太希望在舞台上唱歌的,她之前在黑夜夜总会做驻唱歌手,也仅仅只是为了生活,以及兴趣而已,但和她做不做歌手,并没有太多的关联。

    在陈诗意思考这件事的时候,苏昱也没有打扰她,更没有为了让她答应,就不停的说好处。

    因为,他觉得做不做歌手,还是看她的本心比较好。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必要为了一些条件而做出违心的事情,在歌手这件事上,还是做自己喜欢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所以,就算陈诗意最终不答应,苏昱也不会劝她的,他会尊重她的选择,虽会觉得惋惜,但也不会勉强她。

    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可以真正的投入其中,才可以做到最好。

    不喜欢的事情,就算获得再大的成就,也不会开心的,人这一生那么短暂,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把时间都用在让自己开心上,会更好一些。

    苏昱就在旁边,静静的等待,没有再开口,哪怕是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诗意抬起头来,说:“我可以提一个条件吗?”

    “当然可以,只是不知道你有什么要求?”苏昱点头道。

    陈诗意缓缓说道:“如果我签约的话,我希望在合同上可以标注一点,那就是如果你离开公司的话,我也可以无条件解约。”

    这个条件,让苏昱很意外,唯一的条件,却是这种要求,这的确是让他很惊讶的。

    而且,陈诗意说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指群星,在她不知道群星就是他的情况下,还选择指定他这个人,这说明在她的心里,他比群星要更重要一些。

    陈诗意没有其他要求,却偏偏指定苏昱,作为唯一条件,他离开公司,她就可以无条件解约。

    说实在话,如果苏昱不是新潮流传媒公司的最大股东,那这个条件对陈诗意来说,是没有任何实际性的好处,但对他却是有很多好处,起码让他在公司的地位更重要一些。

    因为,陈诗意日后红了的话,他在公司的话语权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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