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默没吭声, 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 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 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 他们要下班了, 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 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 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 但是并没有反对, 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 便领着愣愣的他, 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 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两个爷们,生活上难免会遇到些困难,不过好在薛默的父母人缘不错,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很照顾,薛默从小在团结街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很深厚,所以才想做警察,回馈一方。
在刘思源看来,薛默这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没爹没妈就算了,薛老爷子的还患有老年痴呆症,从薛默十来岁到现在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薛老爷子连薛默都不认识。刘思源记得,薛默在警校念大二的那年,老爷子一步都不肯离开薛默,薛默只得把他爷爷都给带到了京城,在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警校原本是不准学生在校外留宿的,也是校领导体谅薛默辛苦,专门给薛默特别许可,让薛默得以一边继续在警校学习,一边照顾他爷爷。
好在现在,最难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