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是一个真人的姓名,不是纯粹的商标,你还可以打打擦边球。
只要lo和ui设计,跟注册的“王安”显示不同,不会混淆,你要用那两个字,按照美国法律还是允许的。
不过s这个名字,王安的新软体公司于情于理都是无法使用的,那是侵权。你公司大部分股权都卖给了顾骜,怎么能一瓜二吃呢?
这就需要谈一谈钱,或者是割让几个点股份。
双方最后博弈,王安提出了一个比较乾脆地条件“我愿意从目前总公司的21股权里,拿出5,转让给你,换取将来成立一家新的纯软体公司后、在办公软体这个细分领域,继续使用王安和s的品牌。
当然,我可以保证,将来这家依然带着王安名字字样的新软体公司,绝对不会再越界经营任何硬体产品。如果我死之后,我的后人要经营电子硬体,那么我也不会让他们用我的名号的,他们重新成立新公司好了,当然我相信他们不会想要再经营硬体生意了。”
5的目前公司股份,看起来是挺大一笔钱了,毕竟顾骜此前拿下六成多股权,总共也就明里暗里加起来花了12亿美金。
那么这5,也相当于一个亿美金了。现值,不考虑未来增值。
但考虑到,王安公司目前确实没有最新的竞争力产品,科研实力也都是被顾骜掏空的,其最大价值就是品牌,所以拿出1个亿美金的利益也不算过分。
顾骜想了想“6吧,现在一切安稳了,我也就顺便凑个70持股权,绝对控制。你留15。你多花的这个1,我允许你从目前公司,把曾经开发s的软体技术骨干人员挖走,而且可以把此前所有s的软体权利授权给你共用使用。
至于其他占股累计15的小股东,我去给他们一点现金补偿,股份就不分给他们了。”
王安从目前的公司抽离一些品牌资产使用权出去,理论上是瓜分了全公司的利益,所以这部分利益的理论受益人,不光有顾骜,还有公司的其他小股东。
只不过其他所有小股东加起来,话语权也不到顾骜的四分之一。所以,顾骜就帮他们决策了,给其他人现金补偿。
王安让渡的这价值1亿美金的股权,顾骜照单全收,然后这部分原本应该五等分左右,顾骜佔四份,其他小股东佔一份。
现在实际操作中,则相当于顾骜给其他所有小股东累计额2000万美金的一次性现金分红。(基于出让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权,所获利润的分红)
跟王家人之间的纠缠,也就彻底搞定,从此王家退场。
……
王安回去养病之后的次日,顾骜终于可以抽出时间来,给王安电脑的全部技术和项目高层,牵头开个项目会议。
从全局高度,规划一下新一代个人电脑的研发进度。
事实上,自从私有化进程完成之前,一些立项阶段的準备工作就已经做下去了。
甚至在更早之前、天鲲公司靠着这一年来从王安被挖角的技术骨干,配合天鲲系研发团队本身做游戏机系统的经验,和使用摩托罗拉68000系cu的丰富积累,也把很多论证性的尝试展开了。
公司里非常中国式地挂了“奋战300天,拿下新一代”的标语,所有研发工程师都被额外要求加班,当然待遇是非常高的。
骨干工程师不想加班、或者要引起劳资纠纷的。只要不是非常高难度、非用美国人不可的活儿,那就挪到中国去,外包给天鲲在钱塘的研发总部。1987年的中国人是非常乐于在拿额外高薪的前提下加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