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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隐居者
    那些石片和石块上,显然有被凿劈的痕迹——它们在挖掘过程中有的折断,有的崩刃,所以才被遗弃在了那里。

    这难道真的是野人的工具吗?在这个不出门则知天下事的信息时代里,难道帕米尔高原上真的有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吗?

    如果不是原始部落的话,难道会是一种独特的物种么?

    现在的人类正式名称是“智人”,是人属下面的唯一现存物种。人属在历史上存在着十四个物种,其中十三个人种最后都被智人灭绝。

    换句话说,人类的发展史,就是灭亡同宗的历史。

    最后一个人属下面被灭亡的物种叫做弗洛里斯人,这是身高只有一米左右的矮人族,他们灭亡于一万八千年前。

    从那之后,世界上极少有被发现、记录并且认可的其他人属族群。

    人们一般将在偏僻地区发现的不明人种统一称之为“野人”。至于野人是不是荒蛮化的智人,还是其他未经确认的人种,直到今天还是一个谜。

    不过,林杉心里其实早就有一些想法。

    无名山顶石头上的“光明顶”三个字,字刻得十分粗糙。虽然那个“顶”是个繁体字,但根据风化情况来看,刻字的年代也并不久远,应该就在最近几年。

    而且,那个野人之所以抢走那只盘羊,很可能是因为雷劈中盘羊后的烤肉焦香味吸引了他。但要真的是野人的话,他们很可能还在茹毛饮血的状态,熟肉对他们来说吸引力并不大。

    所以,林杉怀疑山谷里的人不是野人,而是离群索居的人,而且很可能还是同胞。

    野人有野人的危险,他们肌肉发达,体能充沛,在体力上占据上风。但如果是隐居的人,也会有其他方面的危险。

    他们常年在野外,体力和爆发力自然比常人要强很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智力与他俩不相上下。对付野人或许能够智取,但对付隐居者,无论智取或者强取都不太可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情动人。

    因为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感情往往最能打动人。

    所以林杉一直盯着达赫米娜。他知道,达赫米娜手里有枪,但是枪可以防身,也可能误事。万一那些人认为他俩对自己有极大威胁,那他们很可能就会搞暗处偷袭。

    三拳难敌四手,何况那些人比他们更熟悉地形,更了解这里,随随便便设个陷阱就能要他们的性命。

    两个人在山谷中转了一圈,除了那片红柳丛之外,他们也没敢贸然踏进旁边的一小片杂木林。

    不过在茵茵绿草上面,他们发现了一些觅食的盘羊、野兔和雉鸡,还发现了一些疑似捕猎用的圈套。

    达赫米娜显然也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她跟林杉交流了一下意见,也同意他的以情动人的方法。

    不过,她还是有些失望。

    “要真是野人人种就好了。”

    “真的野人,估计也没这么聪明吧。”林杉说。

    “你说,他们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塔吉克人,为什么要躲在这种人迹罕至的深山野谷里面?”她看着林杉问。

    “不知道,也许他们定居在这里很多年了。你不是说过,你们以前还有内战吗?”

    “内战在南北交界的地方打得比较厉害,戈州是反对派的大本营,不过当时发生过对帕米尔人的屠杀,说不定是逃到这里避难的帕米尔人。”

    达赫米娜所说的戈州,指的是塔吉克西边的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

    戈州的大部分地区在帕米尔高原上,它面积很大,几乎要占据塔吉克国土的一半,但人口很少,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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