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狼的脑子不是一般的聪明啊。
它说的这两个方法都非常简单,简单到让人觉得只要有脑子都能想得出来,可是为什么在这之前自己就没想到呢。
他们这样你嗷呜一句我嗷呜一句的聊天,看在比尔奇眼中就是那个大狼在教导小狼怎么欺负自己。
“我莫得搞啦,搞不动啦!”比尔奇一瘸一拐的想要逃跑,平头哥岂能让他如愿,三下五除二抓的他肠穿肚烂,这个可怜的海上狠人,也不知道他怎么脑抽的跑到了大草原上。
真是,不甘心啊。
好怀念湿咸的海风味道,波涛就像是母亲的怀抱。
不,我要回去,我是大海的儿子,注定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如果是拍电影而比尔奇又是主角的话,他这样拖着伤残的身躯,爬出一条血路要回家的举止,一定能看哭电影院所有人,你要是不哭的话,女朋友铁定说你太冷血要和你分手。
就这个时候,反派上场了。
那头个头比较大的野狼走到了他的眼前,只见大狼的额头上闪电符号猛地一亮,然后一片恐怖的闪电就朝他笼罩而来。
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但是比尔奇的脑子总还算有关于【萨格拉的闪电领域】这个禁咒级别的大招描述。
化作飞灰?
不,连灰都别想剩!
一阵酥麻的感觉爬上他的神经末梢,他惊奇的发现自己没有死——是对方手下留情,还是自己突然雷电免疫了,竟然在禁咒的洗礼下不仅没死还觉得有点舒服——疼痛被麻痹了,当然会觉得舒服。
狼脸上闪过一丝难为情,补刀失败的来福恼羞成怒的又是抓又是挠。
对一个已经丧失战斗力的海盗头目,苍头狼王皮斯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被抢人头了,反正他们俩一起参与战斗,该分到的经验会按照伤害比例进行分配,最多也就是最后一击会额外多给一点。
比尔奇其实更希望是被皮斯干掉,至少平头哥不会像来福这样钝刀子割肉,他都有点期盼死亡时刻快点到来了。
终于成功的击杀掉比尔奇,来福揉了揉有点酸疼的手腕,长长的舒了口气。
“走吧!”平头哥没啥兴趣的扫了一眼尸体。
“这就走了?不会吧,你每次杀了对手都不趁热……”来福痛心疾首的质问:“摸尸体的吗?”
“不太能看得上眼,你要是想要什么,你自己拿,不如我们俩去把前面那个流浪者营地给屠了吧。”
前半句让来福喜出望外,后半句让他亡魂皆冒。
屠你妹啊,劳资的真身还在营地里呢。
等下你一爪子把苏墨给挠死了,我biu的一下消失了,你让我怎么解释这二者之间的关联。
凶残的野狼来福:大哥,皮斯大哥,不要啊!
苍头狼王皮斯:why?
凶残的野狼:这才几个人,杀了也没什么意思,咱们不如等这里人慢慢多起来,最好形成了村镇之后再来屠杀,您得学会养肥了再杀的道理。
苍头狼王皮斯: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
来福赶紧的收缴战利品,一把弓,破烂的不成样子,根本算不上装备了,不过可以收起来当破烂卖,拿给索尼小铁匠说不定还能扒点有用的东西下来。
衣甲就算了,都被平头哥给撕成布条装了。
不过在这些破碎的衣甲中,来福还真的找到了一件好东西——《失落的财宝上篇》。
看起来似乎是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