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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七章 路上
身为受的事实。 就像那位姬女对凯恩说的:喜欢在游戏中挨打的,在现实中往往是权柄持有者或恶霸…… 晚一些的时候,邓布利多他们获得了通知。 显而易见,聪明人很多,简单便行的方式总是很容易被人想到。 如果没有凯恩的布局,邓布利多他们的决战计划,尚未进入战场,就会输给‘有女人、无兄弟’的竞争伎俩。 “我们最终还是决定参与这次行动。”理查德和劳拉同时表态。 凯恩点点头,对理查德道:“那么你是威灵伯勒男爵聘请的律师。” 又递给劳拉一个小挂件以及一盒魔药:“你跟校长扮演女巫姐妹,挂件用于冒充魔力散溢,魔药是用于强化身体综合指数,加速新陈代谢和愈伤能力的。” 劳拉这才知道,她这躯壳的面貌跟尤娜帕西瓦尔调整成有较高相似度,就是凯恩一早就想到了这一刻的可能性。 邓布利多没什么好说的,凯恩早就制了根魔杖给他。接骨木的杖身、夜骐的尾羽,但握柄处有元素环,用邓布利多的话说,比老魔杖更强力、也更暴躁。 28日,天还黑着,人们就梳洗已闭,吃过了早餐,收拾各自的行囊准备上路。 凯恩跟汉妮、莉迪亚拥抱告别,临出门时,凯恩轻拍费奇的肩膀,笑道:“老狗,照顾好自己和汉妮。” 费奇向凯恩微微躬身致意,用一贯的称呼道:“master,保重。” 林肯和肯尼迪已经一脸木然的在门口等,手中提着马提灯,像路灯杆般戳在那里,接近两米、体重超过350斤的壮硕体型,令人望而生畏。 这次乘坐的是专门用于长途的马车,车顶有护栏绑缚行李,车夫的座位上也有毡的帘子和手提小火炉用于保暖。 两辆车,凯恩乘坐的更小也更舒适,最多作两人,邓布利多他们乘坐的则是比较常见的铁甲车厢,很宽敞,乘坐感觉就普普通通。 将马提灯挂在扯门那一侧的车头挂钩上,林肯抖动缰绳,打了声响鼻的马匹拉着车驶入了夜色与薄雾的迷蒙中,之后紧随的是肯尼迪驾驶的另一辆车。 车辆先行抵达约定点,等了约莫一刻钟,杂乱的马蹄声中,弗兰一行来了。 一辆车,还有另外四人,骑着高头大马。 马很精神,毛皮光滑、筋肉虬结,沉稳昂扬,是战马。 人也酷帅,穿着带毛皮披肩的皮衣猎装大衣,戴着三角帽,挎着马刀,鞍座后面的皮挎包里插着来复枪。 凯恩撇撇嘴,心说:“这角色扮演的真业余。” 骑兵的讲究很多,并且也非常辛苦。这四人一看穿戴细节,骑马姿势,就知道连业余骑手都算不上,否则不会不知道战马并不适合今次这样的长路奔行。 而且这四人也太小看这个时代、这个季节的沁骨冰寒了,不列颠岛本来就纬度高,而现在主要是向北走。 看这身装扮是酷帅,走半道就都得冻成傻鸟,别说是战斗,夜晚歇脚时能从马上安好下来就不错了。 跟弗兰见面,简单交流了几句,就各自上车。车队出发,这时天色才刚亮。 目的地在北约克郡,东邻北海、北接克利夫兰,说是偏荒有点不恰当,但的确不是什么大地方,古老倒是真的。 这个时代的路况普遍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平整的沙石路就很不错了。 由于下了几场雪,化了冻、冻了又化、化了再冻,道路就是硬邦邦的冻石路,滑且硌脚,可即便如此,也比路两旁的旷野强,皑皑白雪,看着平整,一脚下去就深陷,而且不知道下面有什么,如果是灌木茬子,那乐子就大了,这个时代的鞋子鞋底可不比后世的军靴鞋底,耐刺耐划。 今天天气还不错,太阳很早就露面了,虽然没有热度,但至少驱散了冬雾,提高了可见度,而且风也不算大。 可即便如此,那四名骑士未到午时就撑不住劲了。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小憩时间,狼狈的从马身上滚落下来,一个翻身下马时呼痛出声,另一个脚一着地,随即踉跄跪爬。 弗兰从车厢中看到这一幕,不禁皱了皱眉。 让他看不过眼的是这些人的自不量力,不善骑就说不善骑,对马无感的巫师并不少见,谁让有更便利的魔法扫帚来着。非要骑马,说什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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