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笑了,“希望下次再见时,你我都还能活着。”
孤零零的身影化作一个黑点,最终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咚”的一声,坚硬的石头在土地上砸出一个浅浅的坑。程弯无声地朝着他的背影摆了摆手,随即调转方向,毅然决然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要在这末世中,过出自己的活法儿。
***
摸着黑一直往前走,程弯神不知鬼不觉来到了一个小森林。
本应该一望无际的郁郁葱葱,如今只化作累累焦土。
程弯在森林里走,又累又饿。
夜色漆黑,几米之外肉眼便不可见,森林的深处就像是个幽暗的无底洞,吸走了所有的光亮和方向。
意料之中,程弯迷路了。
而且迷的很彻底,迷到连营地的方向也忘到脑后去了。
他曾经因为好奇,特意看过一些关于荒野求生的纪录片。
片子里说,在森林里要是迷了路,尤其还是在晚上,最忌讳的就是到处瞎转悠,耗费体力不说,还容易越陷越深。
于是程弯干脆不走了,直接一屁股坐在一棵老树前的空地上。先凑活一宿,天亮再说。
程弯一手捂着胃,忍耐着一抽一抽的钝痛,开始闭目养神。
然而就当他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声低低的呜咽。
程弯一下子张开了眼睛。
他屏住呼吸,听声音,像是动物的□□。
程弯手撑着地一点一点爬起来,向着声音的源头寻去。
刚没走出几步,只见不远处的枯草堆里,蜷缩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
程弯瞪大了眼睛,是一头……狼?
准确来说,只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狼,远没有成年狼身上的狠厉。小家伙浑身上下的毛是很漂亮的银灰色,毛乎乎的一团,说不出的可爱。
像程弯在穿越之前养的一只叫旺财的阿拉斯加。上高中的时候,小家伙每天一到晚上就蹲在门口等他回家,一见到主人回来了,就亲昵的扑上去,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瓜蹭程弯的脸。
而每次它一撒娇,程弯就会摸摸它的头,亲亲抱抱举高高。
眼前的这只小狼,让程弯一时间心里有些恍惚。
然而再凑近了仔细一看,程弯忽然发现,这只小狼的腿上,竟然全是血迹,光洁的毛已被鲜血浸的殷红。
原来是受伤了,怪不得在这蜷着不动。
他又靠近了一点,小狼黑亮的眼眸中一下子警惕起来,喉咙里低低溢出威慑的叫声。
呵,程弯失笑,比他家旺财凶多了。
肚子里又该死的传来咕咕叫声,那小狼听到这声音,脖子上的毛全炸起来。
自然界和人类的战争打了这么久,双方早就互相被当作永远的敌人。人类为了在这末世中获得生存,总是在强者的带领下补杀大自然中尚未成精的低等动物。
即便是那小狼,此刻也本能觉得,眼前的人类对自己来说是个极大的威胁。
然而程弯却丝毫没有往这方面想。
他怎么会吃他家旺财?
虽然理智告诉他,这不是那个记忆中的狗狗,自己再没有食物就会面临饿死的危险。然而在情感上,程弯不可能下得了嘴。
他就这么蹲在地上,和小狼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