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痕迹地拧起来,他一路上看了街区建筑,人口繁多,高楼林立,虽然楼外是用白色泥灰粉刷,但也显得十分气派,说是贫民住的地方,似乎……
沈绫却不知道,这个贫民区和其他区比起来是多么的贫穷和破败。不少污染制造的厂商都被安排在贫民区中,无论是环境还是交通都十分的简陋。
老板见沈绫一脸疑惑的表情,心中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继续解释道:“其实贫民区就是穷人住的地方,在这里的资源都非常的落后,不过最近上台的李思棕将军已经向国家议会提出整改贫民区,希望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
说着,他的脸上流露出期待的表情。如果真的有拆迁政策,他们这群穷苦的老百姓就真的鸡犬升天了。这也是为什么早在二十几年前,其他星球的普通老百姓挤着脑袋也要来首都星,即使是在条件极差的贫民区当中,他们也能够生活二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沈绫未听明白老板的话,首都星这个地方他从未来过,或许不是中原地方?
细想起来,这里的人穿的衣裳少有和他差不多的,他又问道:“那不知现在是何年月?是否还在永乐年间?”
“年月?永乐年间?这是什么东西?”老板重复着这两个关键词,觉得莫名其妙,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地看向沈绫:“小伙子,你日子过糊涂了吧?现在已经是宇宙历5025年了!”
“宇宙历……是天历五零二五年?”
宇宙,天也。
这么说来他已经脱去**凡胎?羽化升仙……?
老板见沈绫一脸懵逼的模样,忍不住晃了晃手指:“小伙子你没事吧?”
沈绫回神,转眼便见老板凑近的脸不露痕迹地离开了些距离,他从身上取了钱财丢在桌上。
“结账。”说着,他已经离了座位,钱财不少,能吃上一年分量的阳春面了。
只是这些银钱在他一直看的轻,多余的钱财权当是问路的打赏,毕竟对他来说只要医一名富家子弟,万贯钱财信手拈来,久而久之挥金如土也成了他的习惯。可别说,当年在京城他豪掷黄金万两,只为买下一把七弦琴名声大噪,与京城三大公子齐名,还曾在坊间传为一段佳话。
但是小店老板可不知道有这些事情,做惯了小本生意,这家店处在贫民区的边缘,他也从没有见识过这么大方的食客,加上他为人老实本分,看到这些钱哪里得了,连忙叫道:“诶!小伙子,你东西忘了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