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街道,虽是老街,却非常整洁。
两人找了一个小吃店,老板倒是很客气,没有因为是内地来的就排外。
“我去放水,你先坐会儿。”
沈慕雪白了一眼,“粗俗。”
“粗是粗,熟不熟就不知道了,哈哈哈。”陆风忍不住大笑,逗逗这女人,也是一件怪有意思的事。
一句话将沈慕雪弄了一个大红脸,用力踢在陆风小腿上,“烦,赶紧,管好你的眼睛,不准看其他女人。”
“……”
上完厕所,陆风趁这个空挡抽了一支烟。
这刚点上抽了两口,就感觉到巷子另一边传来了动静,带着几许好奇瞄了过去。
只见几个穿着拉风的小青年堵住一个人拳打脚踢,一阵暴打之后,跟死狗一样的瘫在地上,浑身一下一下的抽搐。
“这么快就不行了,啧啧啧,郑少爷,你可真是不经打。”
为首的青年脖子,手臂上都有纹身,还用力一口唾沫吐在了被称作郑少爷的人身上。
蹲在了面前,伸手在郑少爷脸上拍了拍,“以前那么风光,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心里是不是很憋屈?哈哈哈。”
郑少爷紧咬着牙关,被打的整个过程没有惨叫一声。
心里是有恨,还能怎么样?
沦落为现在这样,早已经没有了高傲的资格。
“你别怪我,看在你以前对我还算不错的份上,我只是意思意思,这世界很现实,你不是曾经的大少了,我也是拿钱办事而已。”
为首青年点上一支烟,“你不能死,要让你像狗一样的活着。”
“呸!”郑少爷吐出血痰,吐了为首青年一脸。
“你特么找死。”
身边另外几个人见状,又扑上来一阵暴打,打得郑少爷差点背气,捂住肚子大口的呼吸。
抽着烟的陆风将一切看在眼里,不禁摇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的古惑仔闻名于世界,对内地造成了极深的影响,不知多少小青年效仿。
如今这年代,没有真正的黑涩会,都摇身一变成了商人。
但是,依然有不少人处于灰色地带。
从这那家伙的只言片语中陆风能听出来,这位郑少爷曾经风光,不幸家道中落,沦为到了这步田地。
有人就是要搞他,还不让他死。
杀一个人很简答,对于某些人来说,折磨一个人才更有乐趣。
不过陆风又不是救世主,看见就看见了,关他屁事。
杵灭烟头,陆风就要回去,沈慕雪一个人还被凉着呢,热闹嘛,看看就算了。
然而,那为首青年又一句话,却让陆风停下的脚步。
“不该你插手的事你非要插手,你以为有亨利那家伙在,就没人敢动你了吗,你郑家栽了,这次亨利也会栽,你等着看好戏吧。”
亨利?
陆风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会不会是上次来晨光集团那家伙呢?
这次沈慕雪亲自来香港,就是为了和亨利进一步洽谈,合作成功,能够打开更多的市场。
如果那小子说的亨利是同一个人,那么这次估计会有麻烦。
“郑少,这玩意儿很爽的,别谢我。”为首青年拿出了一个注射剂,轻轻推动,针管冒出了水。
但,那绝不是水。
当郑少见了,脸上浮现了恐惧,“闵国华,你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