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惠明揣摩李立星的心意已经炉火纯青,看到李立星稍微一瞄已经顿悟,现在黄一曦进入辩论赛已经是司法局点名铁定的事,做为一个律师协会会长,除非有能扭转司法局决定的力量,否则李立星不可能再象以前那样任张媚为所欲为,而且黄一曦比赛后要是得了名次,这样对她对律师事务所的名誉有害无益。
李立星要赶走吴青意的目的已经达到,且前些日子又有张媚唆使吴青意儿女来律师事务所闹事被揭穿,此时无论如何李立星都不会将黄一曦置之死地。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李立星向来都很会隐忍。
想到这吴惠明赶紧看了一下其他议题内容,把一个有关高级合伙人利益议题调到前面,他话不多却正中中心,几句话阐明后立刻引起大家的关注,看到大家不再讨论黄一曦,他轻轻地吁了一口气,又看了一下李立星有点缓和的神色,身后悄悄伸出一条尾巴愉快地摇晃。
反倒是吴青意,在会后众人走后立刻将黄一曦叫到办公室,询问辩护方案被否决后的打算。
吴青意其实早从他人嘴里听到儿女来闹事的事,看到黄一曦只字不提心里更加内疚,这位可敬的老人一点也没有考虑自己,反而一心一意为黄一曦打算,“既然高级合伙人决议没有通过,你还是放弃无罪辩护的方案,从罪轻那方面辩护吧。”
黄一曦摇了摇头,陈大丫除了首犯外,既无自首又无立功情节,要罪轻辩护很难达到目的。
“那么,你放弃这个案子,让当事人或其家属另外聘请律师,最好是请外地律师。”
不管哪个行业,都有外来和尚会念经的想法,远香近臭都是如此,除此之外,外地律师在无罪辩护上还有其特殊性。
外地律师最大的优势与最大的劣势是一样的,那就是“跟大家不熟”。“跟大家不熟”意味着他们不擅长“勾兑”,与办案机关特别是办案法官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无辜的案件最怕的是妥协,甚至辩护人屈从压力不得不修改辩护策略。“跟大家不熟”,许多时候只能“靠技术吃饭”,对程序、证据会看得很紧。
“跟大家不熟”也意味着他们不可不看别人“脸色”,也不接受有关部门“协调”,完全可以从事实出发从证据入手。与办案人员“不熟”,他们也不知道律师底细,也会在庭审中谨慎得多。
“外来和尚会念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外来和尚”没有两把刷子不敢过来“念经”。
吴青意的意思是黄一曦或者全部放弃由外地律师单独辩护,或者和外地律师合作办案,由外地律师“主刀”,而不管是实际上或者是表面上,由黄一曦负责程序性事务例如会见、阅卷、提交材料,必要时还可以与外地律师“唱红白脸”。
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主意,至少在吴青意现在来看来就是如此。如果黄一曦不想放弃无罪辩护这个方案,这样的配合,在吴青意看来是最合适的,能绕过高级合伙人否决更能起到作用“强强联合”的“优势互补”作用。
“我倒是想,可是陈大丫哪来的钱再请律师?在知道我已经成功会见后,她亲属现在已经不接我的任何信息了。”黄一曦苦笑,“总不能让我自掏腰包去聘请吧?”
做为一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律师,黄一曦一直有这样的工作原则,头可断,血可流,律师代理费不能不收。
说白了就是:贴工可以,贴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