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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天之神女
心。这个,当初在天清寺一晤时,我就曾坦承过。”

    张君一拳头就砸到了桌子上。当初在天清寺浮屠之上,恰是沈归第一次诱他反叛。沈归与张震皆是有野心,有谋略的良将,他们生了欲要叫这江山易主,从而荡平六国的雄心,于是想要说服他,拉他入伙。

    张震因为府中生了张诚那个叛徒的原因而不敢写信,叫沈归亲自赴京,沈归说服他的理由,便是如玉。无论皇帝姓甚名谁,他此生只忠于如玉。

    正是因为如玉嫁给他张君,所以沈归才会无条件臣服于张震,供他兄弟二人差遣。

    “既张承旨认为我生了叛心,如实上奏天听即可。须知我女真族朋友多得是,不止完颜冠云一个,更有许多可一起杀人越货,盗抢物资,或者能一起谋杀个皇子也不定。”沈归语气淡淡,赵钰之死从他口中说出来,不过踩死一只蚂议一般。

    张君怔得一怔,反问道:“为何?为何你只忠于如玉,难道你也是花剌人?”

    这是自天清寺那一晤之后,一直埋藏于张君心中的疑问。

    沈归本欲走,提了剑又重拄于地,那一无表情的脸上渐渐泛了柔光:“张承旨可愿意听我讲个故事?”

    张君不语,盯着沈归。

    沈归道:“我十四岁从军,二十岁时任甘州大营统兵,外号西北狼,杀人如麻,不知天高地厚,以杀人为乐,与赵钰一般,噬兵胜于世间一切……”

    张狂,孤高自许,不奉上级,这些,也许赵钰无二。所以六年后,他被当朝文臣们栽赃陷害,最后愤而落草。恰那时,他寻到一些线索,知道辽亡帝的遗孤,契丹王朝最后一位公主在柏香镇。

    那是他与安敞于绝境中忽而生出的良机,可以叫他们从此另立山头,自封为王。天大地大老子最大,不必去逢迎那些虚以尾蛇的文臣,不必眼看敌人扑上来,却仍还眼巴巴要等京中的御旨才能开战。

    千里迢迢追到柏香镇,再追到陈家村,那种小小村落,方圆十几里之内人人见面都能数对方的老底,对于祖上八代清楚的不能再清楚的地方,陌生人自然不好进村。他与安敞末路穷途,扮作两个货郎进了村子,头戴烂毡帽,披着烂褛衣,一路进了村头麦场。

    那年如玉才十二岁,在陈安实的背上趴着。两只小手环着陈安实的脖子,只一眼,他便认出那是他十四岁那年,于行军途中所见过的,元妃所生的公主。

    柏香镇陈氏一族的妇人们,族规禁令不准出村,所以比任何地方都希罕货郎,一众妇人将他与安敞被围在中间,半路劫来的货担上还有前任货郎身上死时溅上的血迹。

    陈安实笑着问如玉:“想买什么,胭脂还是水粉,你随便挑,我都替你买得。”

    她穿着一双黑绒面的布鞋,于一众土黄黑的乡民中间,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用美来形容也是亵渎,她是饶水河畔的天之神女,是天帝的女儿,单纯温善如鹿一双眼睛牢盯着他,穿过人群向他走来。

    货担上那劣质的胭脂水粉,她一样样摸过,最后拣了一只顶针,套在拇指上试了试,又选了一把锥子,伸出玉白的指尖蹭了蹭,最后翻到一包黑油纸包着的银针,总共选了这几样。

    人群中有个妇人笑着说:“瞧瞧,柏香镇来的娇小姐要学着作针线了,连柏香镇的娇小姐都能呆得,你们可不能再嫌咱们这陈家村苦寒了。”

    如玉笑了笑,将那只顶针套在细细的食指上空晃着,转身对陈家实说:“哥哥你瞧,比戒指还好看呢!”

    那是十二年沙场之后,沈归第一次直观体会宿命与轮回。她的家,她的国,她本该拥有的一切,他也曾参与了那场毁灭,天真,单纯,本该锦衣玉食的公主落于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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