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流落荒岛是谈恋爱的,他和杨缙得更像是扮演鲁滨逊的吧——这胡子都没地儿刮,十天不得天天胡子拉碴的?
而且他下水之前还演得太入戏耍帅地把自己上衣脱了,现在要么就得杨缙光着上半身,要么就得他光着,两人这得凑合穿一件t恤。
十天半个月的还没法换衣服……这种环境下,男女主这两人到底怎么谈的恋爱啊?!林远不是洁癖都觉得这环境已经糟糕透了,更何况杨缙还有轻微洁癖的。
林远心里苦不堪言。
两人沿着海边走了一会儿,确认了这个岛不算小,毕竟沿着海岸线走了半天都没个头。软软的沙子滑过脚背,从指缝中漏出,踩上去软绵绵的。
如果换个立场,还挺适合海岛度假。可惜,刚差点溺水,又被男主人工呼吸,林远心情糟透了,觉得脚都要抬不起来了。
好在走了一段路后两人找到了一片林子,树上还结了不少果子,海里也有鱼,海水蒸馏过之后,还是能成为饮用水源。
林远倒是不担心生存问题,男女主都能成功在这岛上待了十天半个月,没道理换成他和杨缙就待不了。
对这一点,林远还是有信心的。
可是,他有信心有个屁用啊!!
他想得是挺好的,爬树上倒是能摘点果子,全是青的,海里抓鱼也没有工具,更何况还有林远这个拖后腿的旱鸭子,水都没法下,就靠男主一个人,一天能抓着一条都算好了。
真不知道男女主两个人是怎么在这种饥饿中谈恋爱的,他只是待了个三天,就已经有待了三年的感觉了。
林远哧溜一声飞快地爬上树,这几天,他这爬树的工夫是日益纯熟了。他摘下个青果子,味同嚼蜡地吃进嘴里,心里充满了痛苦。
林远还是拼命将果子咽了下去,又摘了几颗留给杨缙,只觉得他这嘴里都要淡出个鸟来,转头一看树上爬了几条白白胖胖的虫子,他眼睛都要发直了。
——这也算是蛋白质吧?!
他都多久没吃肉了!晚上点上火,烤一烤,也不是不能吃的吧?!
林远眼睛发绿,果子摘了一些丢到树下,就开始窜上蹿下抓起虫子来。
还好杨缙身上随身携带了一把瑞士军刀,此时正用树枝简易做成的鱼叉在抓鱼,经过前几天的业务不熟练,他今天的战果倒是不错,抓了三条鱼。
走到他们简单布置过的“小屋”,说是小屋,也只是简单用树枝和树叶铺成的、无比简陋的两张床而已。
不过,现在只看见床边的一堆青果子,林远人却是不在。
“缙哥!!缙哥!你看我抓了什么好东西!”林远大喊着跑了过来,他脸上沾了灰尘,看上去风尘仆仆的,一双眼睛却闪闪发亮,像落入灰尘里的星星。
杨缙一愣,突然就看到林远将手伸了过来,这才发现林远将他的衣服脱了下来,裹着一包……
白白胖胖的虫子。
杨缙脸色一变,铁青里泛着黑,语气一沉:“你拿我的衣服……抓虫子??”
两个人在这岛上虽然吃喝还不算问题,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衣服换洗,那天被湿内裤包裹某个不能言说的位置,那种被湿漉漉支配的恐惧尤在眼前。
“呃……我这不是想着改善伙食嘛。”林远挠了挠后脑勺。
杨缙的脸色更黑了。
“你还要吃这玩意儿?!”
非常不可置信。
也是。
以杨缙这样儿台言男主角的身份,肯定、绝对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