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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

    “张继里,王洪斌,兵分两路,每人携火箭五十支,冲至敌阵三十步内,必须射完,未完成,军法处置。”

    “得令!”

    “项南,换刀斧,直逼中路,穿刺而过,不可恋战。”

    “得令!”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身量高大的方应选:“将军,飞榷军阵势一乱,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方应选微笑,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

    “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听我指令,全体冲锋,有胜无败!”

    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厉声喝道:“开城门!”

    三千铁骑,气势逼人,刀光漫天,杀气直冲云霄:“为我大宋,为我大宋!”

    “必胜!”

    城门大开,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席卷而至,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刀兵相接,层层血雨如雾,遮天蔽日。

    城楼之上,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神色巨变:“为什么要出城?我们人数少,难道不该据城防守?这是冬日,西夏粮草跟不上,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只要守住,我们就能赢!”

    “还有,还有,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岂不是好对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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