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城市内已经没有什么物资了,人们的目标投向了远方的生存圈,天还没亮,就有人奔出了青森县,朝着百里外的青秋大桥奔去。
马龙,一个小混混,就像所有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爱幻想,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角,在某次小混混的聚会中,喝了几杯劣质酒之后、冲动之下报名参加了绝地求生!
他清醒后有过一瞬间的后悔,不过、在三月十五日的这一天,再被带到运输机上之前,看到许多的小混混在自家楼下仰望着自己,那一刻、马龙觉得热血上涌,他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
马龙不知道的是,这群仰望他的混混之间的对话是这样的——
“听说了吗,有个混混参加了绝地求生!”
“是啊,他怕是疯了。”
“别这么说,有可能是脑袋被驴踢了呢!”
“嗯嗯,反正是不正常,咱们可不能学他,安心的当个小混混没事做揍揍人,有事的时候被人揍、也不会有被打死什么的状况,一辈子不就是这样吗?呵呵,照我说、他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傻x一个!”
幸亏马龙不知道,所以、他抱着要给混混正名的想法,朝气蓬勃的投入到了水深火热的绝地求生之中,他单枪匹马跳到了青森城,运气不好的他、搜索的第一个房子只捡到一把大砍刀,才出门、就撞见了一个二人小队,悲催的是、这两人人手一把手枪。
马龙身后的房子没有其他门窗,所以马龙已经退无可退了!混混在思想品德这方面是不过关的,但是、在心性这方面,有着常人难比的狠劲儿,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马龙红着眼,大叫着,举着大砍刀,朝着两人冲去。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瞎子也能打中人,手枪二人组自然不是瞎子,也自然击中了马龙。不过、马龙一点都没有被子弹打中应有的反应,反而叫声更大了,或许是因为太痛了吧。马龙忍着剧痛,冲到了两人身前,大刀挥舞、两颗大好的头颅冲天飞起,血溅四方,马龙像是刚从血池里侵泡出来的。
马龙奇迹的活下来了,幸运女神还是眷顾了这个小混混,身中十二枪,但是没有一颗子弹打中要害,这也是为什么马龙能够这般奇迹的将两人斩杀,
马龙的这一幕被与马龙交好的混混传播了出去,那浴血后贱笑的神情成为了所有混混心中的榜样,一个成功的混混不是有多少钱、多漂亮的女友,而是一颗无比强大而坚韧的心!
马龙收集了战利品,幸亏有两包速疗绷带,用了整整十二个、小混混马龙再次生龙活虎。有了战斗经验后,马龙迅速在青森城站稳脚跟,心狠之余有了手辣的优点,两天时间灭杀了三人后,拥有了非常丰厚的物资——一杆突击步枪akm,作为百年前最经典也是流传最广的步枪,akm拥有着几乎所有步枪应有的优点,火力猛,伤害足,能够加装瞄具还有枪口,akm唯一称得上缺点就是强大的后坐力,自动模式射击的话、一直扣着扳机子弹会飞上天。不过,在一位擅长使用akm步枪之人手上的话,akm就是绝世大凶器。
除了akm之外,马龙还有一件军用的二级防弹衣,这件防弹衣也曾经救过马龙一命,在防弹衣胸口上还留着一颗子弹。还有其余的零散东西,就不足说了。
杀了五个人的马龙拥有着1100的积分,在物资已经满足的情况下,马龙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尽快的赶往生存圈内,于是他忍痛用500积分兑换了一辆并不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