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了!海中还有不少美味,如石斑鱼、金枪鱼等鱼类,比鲨鱼要好捕得多,爱卿闲暇之余,亦可让人捕捞,作为贡品,本宫也很喜欢!”
作为顶级食肉动物,吃鱼翅明显不对某太子的胃口,还是大口的海鲜肉,吃起来更爽快啊!
哪怕是一块鲜美无比的大海螺肉,蘸些佐料来食用,也能让味蕾得到了十足的满足感呢~!
马丹!
不能想!
一想就想吃了!
“臣铭记于心,定会大量捕捞,献给殿下品尝,只是夏季炎热,不便长途运输……”
太子原来爱吃这两种鱼,郑芝龙特意留神记下,这样就可以投其所好了。
“无妨,冬季捕捞便可,其他三季可就近在沿海出售,以满足珉生之需求,填补粮食缺口。本宫也并非喜好口舌之欲,就是想让母后与后邸的姨娘们,及诸位爱卿尝个鲜而已!”
吃烂的金枪鱼,那还不如不吃,要吃就吃冬天可以锁住营养的那种,其他时候可以吃拉面、烧烤、涮羊肉嘛。
海鲜在不能保鲜的时代,对内地人来说,顶多算是添头而已,即使是身处京城的某太子,也只能在冬季吃点不太新鲜的库存海产品而已。
由于压力不同,那些肥美的大鱼即便上都是出水就死,不用冰冻住的话基本就是招苍蝇的节奏了,蛤蜊用海水养着,倒是可以活得很久,可貌似不太解馋啊~!
说到吃,薛国观在旁边腹诽不已,在京城最会吃的便是自己的准女婿了,好在自己还能跟着吃,还是不花钱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