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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有的。

    所有的童年都摆在了那儿,当下离开,总觉得有人把手伸进她的心脏狠狠地挖了一块,缺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痛得她久久回不过神。

    临走的那天,妈妈没有通知任何人,扶桑走得悄无声息,那是她二十四年来哭得最凶最狠的一次。

    不仅仅是因为家离破碎,每天抱着她喊她“桑桑”的爸爸不在了,更是因为背叛。

    对,她背叛了。

    当时大院里住的都是军人,每户人家生的都是儿子,皮得不行,唯独宁琬余生了个女儿。

    扶桑呱呱坠地那天,她成了院里大人们的心尖宠。

    扶桑会走路会跑的那一天,她成了大院里的孩子王。

    所有人都叫她姐,表面称兄道弟,背地里依旧把她当主子一样宠。

    为啥啊?

    因为一旦闯祸,回家被爸妈训,一说出扶桑也有参与,扶桑也闯祸了,爸妈的怒气就会消上几分。

    能不供着吗?

    可曾经说好了要一起长大,谁也不许掉队离开的话,才过了没多久,扶桑就走了。

    一走就是十年——

    莹白的小轿车开进大院,十年过去,街坊们似乎都不太认识她。

    扶桑从包里翻出唇膏,对着后视镜补了下妆,冬天刚过,天气昼暖夜凉,她从副驾的袋子里摸出来一件薄风衣,穿上。

    才不紧不慢地踩着高跟鞋,下了车。

    相比以前,大院变化了不少。

    家家户户,由以前的红砖墙房屋,变成了两三层的小别墅,但篮球场,田径场,操练场依旧还在。

    扶桑单手插进风衣兜里,一步一步沿着小道,走过去。

    摸着新兵操练场的铁栅栏,想像着里面站着一个威严肃穆的老人,他背脊挺直,双腿并拢,浑然中气地对着一群新兵蛋子大吼:“立正!”

    十年过去,他的头发应该白了不少,手背也没那么硬朗了,皮肤有点儿松弛,但好在精神气不错。

    “爸,我回来了。”

    扶桑望着空无一人的操练场,目光隐隐聚焦,没人知道她在看什么,想什么。

    但莫名其妙地,想着想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咬着唇,肩膀直抽搐,手指扶着栏杆,才堪堪稳住了脚跟。

    *

    最后,扶桑是被孟括的一通电话,连环死命催过去的。

    她穿着高跟鞋走在酒吧的地板上,鞋跟碰撞瓷砖,哒哒哒哒,发出空灵的脆响。

    宅在家太久,总是闷头画画的扶桑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环境,她望着摇摇晃晃的灯影,迷离闪动的灯光促使她微眯了眼。

    可,当年的霸气小魔王怎么可能就这样屈服退缩呢。

    她门都没敲,看准了包间号,推开大门。

    在内里喧嚣的热闹声中快速地找回儿时的记忆,融了进去。

    在大院那会儿,孟括跟她玩得最熟,他一手搭上扶桑的肩膀,侃道:“姐,这么多年没见,怎么好看了那么多,真不愧是我们军区大院里最好看的妹子啊。”

    “滚,那会儿大院孩子堆里,就我一个是女的,别给我戴高帽啊。”扶桑嫌弃地扒开他的手,瞥了他一眼。

    孟括天生热情开朗,永远当的都是暖场的那一个。

    其实,他是怕扶桑这么多年没跟他们混,会尴尬,会不自在。

    没想到她自己倒主动起来,坐到了中间,吆喝着各位,向大家问好,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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