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刑从连早晨起床时,很明显听见住在他隔壁那位小同事的全部电子设备都在鸣响。
摇滚乐、电子音、游戏配乐,竟然还有锯木头的声音……
为什么在锯木头?
他趿着拖鞋从走出房门,正准备踹门,却见他的另一位同事站在那扇门板前,手指蜷起,举在半空,似乎在思考什么。
“敲不开门?”他问。
“不,我还没有敲。”对方这么说。
“为什么?”
“只是觉得敲门没有什么意义。”林辰收起手,这么回答他。
“有道理啊。”刑从连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那他扇崭新的木门,觉得似乎踹开也并不划算,门内的铃声沸反盈天,可里面的人却没有任何起床的动静。
“反正迟到也扣得不是我的工资吧?”他问。
“确实。”
“那去吃早饭?”他打了个哈欠,看着林辰齐整的衣衫,问。
“好。”林辰答。
所谓去吃早饭,当然是出门去吃。
像颜家巷这样的老街老巷,纵然被整改过,但在一些支系巷落深处,还是有不少出名的小吃店,有些小吃店甚至传了好几代,至今仍熙熙攘攘,门庭若市。
清晨碧空如洗。
他刷完牙洗完脸,发现林辰已经换好鞋在门口等他。
林辰生活习惯很好,或许是曾经做过宿管,他每天雷打不动六点钟起床,有任务时就早起和他分析案情,没事就顺手整理卷宗,总之非常不爱睡懒觉。
不过自律的单身狗,大概都这么过日子。
“今天去哪家?”
他走到门口,把大门带上,听见林辰站在屋檐下这么问他。
“吃早餐这件事,还是林顾问比较有发言权啊。”他回答道。
又要回到先前讲过的,林辰的口味一直很好,虽然对午饭和晚饭都没有任何要求,可他对早餐却挑剔得吓人,稍不合口味就皱眉不说话,这让刑从连一度不敢再带他去吃早餐。
不过,作为早餐的忠实粉丝和每天固定早期人士,在林辰把颜家巷附近两公里的早餐店都尝过一遍以后,他就再没有带林辰吃早餐的烦恼了,因为带路的人已经换了。
“吃点清淡的?”
林辰边走边这么问他。
“你定你定,听你的。”
“好,还是陆家巷口那家饼店?”
走了没几步,他们经过一家画廊门口,林辰同正蹲在门口刷牙的某位不羁画家点头致意,然后很随意地回头看着他说,“王朝很喜欢那家的豆浆。”
“那家的豆浆确实口味不错,不过为什么给小鬼带?”
“否则我们走那么远干嘛?”
“我还以为你是想和我早起散步啊林顾问。”
“这确实也是理由之一。”林辰答道。
虽然明显是在逗趣和开玩笑,可听见他的回答,刑从连忽然觉得心情很好。
昨夜一场春雨,今日街巷齐整明亮,连一侧的河水都清澈碧绿许多,这才是宁静安逸,又不会让人觉得碌碌无为的生活啊。
“你等会儿真要去商场给小鬼买牙刷?”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毕竟确实是我没有征得他同意,就动了他的私人物品。”林辰说。
“可你说他为什么会纠结一支牙刷,这算是恋物癖吗?”
“恋物癖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