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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悠闲的三公子
微的拂动。 “三公子,小女子自知来得冒昧,但是自从几日前公子在云慈寺救了莎莎之后,莎莎一直感念三公子的侠义之举。莎莎在此谢过三公子。”说罢便盈盈拜下。 人家都如此客气了,新杰当然不能再打人脸,只得赶紧起身,避过她这一拜,同时微微躬身以示回礼:“吴小姐,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此处荒郊辟谣,看看日落,小姐呆在此处不便,还请尽快返回府中。” 说罢又回复了漠然,欲坐下来再闻闻酒香。 “三公子,莎莎今日从咸阳城中赶来,除了感谢三公子,还有事想跟三公子商量,只是此处人多,不知公子是否可以到门外车上说话?” “吴小姐,这不大合适吧。若小姐为了高老先生向家父所提议之事,就更不必谈了,家父已经答复了高先生,想必高先生已经转告了节度使大人。” “莎莎只想知道为何被拒绝?”周围的人顿时明白吴小姐是来兴师问罪的。 是啊,这么漂亮端庄的小姐,为何被拒,不是传闻说婚事已定吗? “家父想必已经告知高先生,在下已经订婚了。” “可是高先生也转达过,若公子已有正妻,莎莎为了报答公子相救之恩,愿意为平妻。只要能侍奉在公子身边,莎莎不在意名份,也定然和姐姐和睦相处,共同服侍好相公。虽然吴氏之女不可为妾,但是我伯父和父亲都颇为看重公子,莎莎作此选择,家中长辈也都支持,莎莎也愿意等姐姐先过门之后再入门” “吴小姐有中州第一才女的美名,吴氏乃中州大族,门下多少文人子弟遍布朝野,有高居吏部尚书的伯父,手持关西节度使打印的父亲,还有宫中颇为受宠的姑母吴贵妃,以吴小姐的身家背景,在哪里都会有无数的俊才堪配,又何必委屈自己。” “可是他们都并非莎莎之良人,莎莎心中只有公子,那日在慈云寺落难被公子相救之时,您可知莎莎心中” “请小姐慎言,那日我家兄弟几个路过云慈寺顺便帮小姐赶走了一些不轨之徒而已,何况那日并非在下一人出手,我家几个兄弟都在,只是做一些常人该做的事相帮路人,就和我家兄弟跟这周围瓦窑堡的邻里相处一样,能帮手的时候搭把手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还请小姐以后不要再提此事。”他已经很不耐烦,虽然来是为了跟郭老板说几句话,但是看来今天不得不先离开,冷傲地站起来,准备迈步。 “莎莎自知冒昧,但是慈云寺并非初次见到公子,公子且看这个。”她挡住他的去路,摊开手中绢帕,露出半块粉色的晶莹剔透的云状玉阙。 新杰自然认识这祥云阙,这是西宛国使臣在前年来参加秋狩时进贡给皇上的,不仅通体晶莹剔透,粉色吉祥,在夜间无光自亮,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习武之人,长期佩戴有增进功力的作用。这玉阙分为两块,更适合夫妻分别佩戴。当年他在围场救了当今皇上,皇上本来想将这玉阙赏赐给他,但是他却向皇上求了那张九转玉弓。 尽管吴莎莎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这事,但是新杰没有给她机会私下说,所以她现在不得不在这么多人面前开口:“其实当年在围场之时,莎莎就跟着姑母在那里,亲眼目睹了公子的风采,从那之后莎莎便仰慕公子,您跟太子出使之前,入宫觐见之时莎莎在宫中见到您,更加坚定了要嫁与公子为妻。那之后,我求了姑母,姑母又去求了皇上,皇上便将这玉阙赏赐给了姑母,并允诺等公子回京参加今年的秋狩时便议及此事。如今公子虽然不参加今年的秋狩,但只怕公子回京之后,皇上就会向公子提起这亲事,”言语中,露出的高傲不容质疑,周围的人开始为唐门的白姑娘感到紧张,难道这才是三公子的正妻?有皇家的信物?! 新杰微微眯眼看着吴莎莎,对方很快掩饰了高傲,谦逊地低着头,温顺言道:“莎莎不是想用皇上来压公子,只是莎莎确实心慕公子多年,” “吴小姐不要误会,”语气十分冷硬,“唐某不是在想别的,只是突然之间想通了曾经疑惑的事。当然在慈云寺我本来就觉得奇怪,一帮毛贼何以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寻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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