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可傅熙知道自己并不是那样完美的人。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暴戾杀戮的血液。
就像那天,他成了一个卑鄙的强盗,残忍的掳走女孩的清白。
就算她与自己亲密,也还是害怕的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傅熙对她愈发彬彬有礼起来,强迫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最矜持最儒雅的绅士。
可现在,他性格里最不堪的一面被她知晓了。
傅熙这才意识到——
他上当了。
谢珧华故意将自己伪装成纯洁无害的小羊羔,引他大动肝火,好让琳琅亲眼目睹自己实施暴力的野蛮过程。
“傅熙,你是要将人打死吗?”
女孩轻飘飘地问,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肤如凝脂,尤其是大病初愈的病人,脸上透着一种病态的雪白,偏偏她的唇红汪汪的,浸润了最美丽的鲜血一般,竟隐约有几分祸水妖姬的风华。
傅熙看得着了迷,不自觉就松开手。
谢珧华哑了嗓子,“你、你恢复记忆了?”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眉眼之间透着摄人的容光,像是倾倒众生的妖精,那股天真烂漫的神态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珧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懊悔的,因为这就意味他之前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可是怎么回事呢,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勾起,仿佛魂魄都要被吸附进去,再没有翻身的余地。
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谢珧华心想,他这辈子是休想摆脱这段令人沉沦的“禁忌之恋”。
“我叫了救护车,傅熙,你把人抬上去。”
琳琅一点也没客气指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