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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一更)
了摇头:“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我生活的后世不会了。其实我怕的并不是谁来共/我的产,而是东西落入谁的手里,要是给那些打着为公的高尚旗号,想来不劳而获夺去自己享乐的人,就完全没有意义。如果我的工厂、我的财产给了国家,能让种花家强大起来,让更多的勤劳的同胞有饭吃,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钱财乃身外之物。”

    “那么咱们的儿女呢?什么都不留给他们?”

    “青云,千金散去还复来。儿女若如你我,留给他们何用?儿女不肖你我,留给他们何用?能留给儿女的最好的财富是教育和家风。呃……最多我把‘种花神龙号’留给女儿。”

    林青云没抓重点:“为什么不给儿子?”

    “女儿一定像我一样漂亮,一代佳人,粪土天下男儿,想想都觉得想好好疼爱。”

    林青云不禁又忍俊不禁,长叹一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都‘嫁’给你了,嫁鸡随鸡,你是大同会的人,那我也是大同会的人。”

    赵清漪想了想,还是说:“现在还早着呢,不过我也想,我虽然不会逃,但想将来让大哥和三弟他们带着一些帮中兄弟去港岛或者海外。不能人人活得像我一样,前提条件不一样,用我的标准苛求别人,那是人世最大的恶。”

    林青云说:“这些事都慢慢来。现在是蓝/衣社的人,还是要敷衍过去。他们无非是需要借我们的人脉作眼线、打手,在江海进行清洗。江海这么大,蓝衣/社可没有这么宽的人脉,他们的经费也养不起那么多人。”

    赵清漪心想:难怪历史上清/党都要勾结帮派,只有帮派才湛透进社会的根处,各个角落。

    赵清漪说:“那就引导大家专注赚钱,口号喊喊没有什么,出工不出力。积极想出力的人,就以不防碍他们的前程的借口,让他们去跳槽去蓝/衣社好了,内外界限分明。”

    林青云忽又来了精神,问道:“大同/会,不会共/妻?”

    “蛇精病!又不是畜/牲!”赵清漪一掌贴在他的俊脸上推开。

    “那你还是我一个人的老婆?”他不倒翁一样凑回身子。

    “是你想当多少人的老公?”

    林青云扑上去,手在她身上乱摸,邪笑道:“来,我来当你老公,好教你知道我的好处。”

    “有屁的好处,我累了,想睡觉。”

    “你睡你的,并不妨碍我‘当’你老公。”

    赵清漪怒了,一拳打过去,当然不是下狠手那种,林青云抓住她的手腕,说:“就知道你舍不得真打我。女人这时候说不要,就是要。咱们分开这么多天,你就不想我?”

    赵清漪简直无话可说,他俯下身重重亲了她一下,再啄一口,侧过脸再缠绵悱恻吻上。

    赵清漪觉得自己是那种好色的女人了,理智上应该休息,但是被他吻得春/心/荡/漾。

    自己老公,那就不矫情了,总不能上演“霸君的强/宠”?

    想到这个,不禁想起好几世前中这种药的刘黑子爱上了朱大丫。

    林青云在她琐骨上啃的时候,她不合时宜地笑出来了。

    林青云俊颜绯红,眯了眯眼,喘着气,说:“我感觉你在想不怎么好的事。”

    “呃,没有,我突然沉迷在你的温柔霸道之中,无法自拔……呵呵……”

    她就是能把一句男人爱听的话说得让男人生气。

    “嚣张的女人,谁才是丈夫?”

    赵清漪没有回答他的话,挑了挑眉,风流入骨,让林青云迷恋如飞蛾。

    “你在下面,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