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他刚穿来的时候,是在一个满身烟味的男人怀里醒来的。
那男人就是沈元。
沈元是本市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新交了一个长相很可人、身材更傲人的模特女友。沈元很是心动,买了条泰迪犬想讨女友欢心。结果狗买了没几天,也没等女友生日把礼物送出去,他就和模特女友成了过去式。分手比换衣服还快。
狗成了滞销货。
人见人烦。
直到两天前,宁枝之有事找沈元,开车去了他家。那天,沈元正在楼上的浴室洗澡,是打扫别墅的阿姨给宁枝之开的门。
宁枝之一出现,系统就不断提示邰笛,这人就是本世界的攻略对象。
邰笛兴奋不已,宁枝之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还时不时用牙齿咬他裤腿,给肉也不吃,给黄金狗粮也不要,专门咬男人的裤腿。连沈元都笑着调侃说:“这畜生是爱上你了。”
当时,宁枝之摇摇头,没怎么说话。
等晚上,宁枝之到家熄火后才发现……
这条粘人的泰迪犬,竟然偷溜进了他车里。为了避免被他发现,它不叫也不吠,连呼吸声都被刻意压得很微弱,缩着身体蹲在后车座底部,一声不吭了一路,最后被他带回了自己的小公寓。
当天宁枝之打电话和沈元提起狗的事,沈元很无所谓地笑着说:“这狗和你有缘分,你一个人住着也寂寞。它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养着它呢?”
宁枝之想了想,他的确寂寞,养条狗也算有个伴了吧。
就这样邰笛经过千番努力,终于以狗的姿态,来到了攻略对象的身边。
虽然经过短短两天的相处,邰笛发现宁枝之真的是一个很不会照顾小动物的人。帮狗洗澡的时候,差点溺死他,清晨遛狗的时候,差点忘记他,把他丢在路边。
不过他作为狗也经常犯错,比如把狗毛沾在床上,地板上,沙发上,宁枝之的衣服上。
等等地方。
宁枝之作为一个严重洁癖,对待他的态度,已经从友好转变成了无奈,又从无奈转变成了无视。
得知要被再次送人的消息,邰笛委屈得要哭出来,他用力挣脱宁枝之的怀抱,用狗嘴咬着他的裤腿,一边咬一边转圈,时不时抬起湿润的眼眸,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耳朵也因为不安耷拉得更厉害。
宁枝之居高临下,淡淡地看他做一系列的蠢动作。
他弯下腰,揉着邰笛的狗耳朵,道:“你不乖,我不能留你了。”
顿了顿,宁枝之又补充了一句。
“卖萌也没用。”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这篇文入v,我感到很害怕。
作为一个小窒息,这篇文这么普通的成绩,我已经感到挺满足了,特别是病娇那篇的中后期,有好多好多小天使给我留言,鼓励我安慰我,让我觉得,我写的文,真的是有人在看的,有人觉得好看的。
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写快穿文。别人都说快穿文收订比很低,是因为他们会喜欢你上个故事,却不一定喜欢你下个故事,大多数收藏会变成僵尸收,读者们会离你远去。
所以现在这个故事落笔的每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产生巨大的忐忑,我会想,你们会不会觉得很枯燥,会不会觉得一点也不好看,会不会……觉得很失望,失望地觉得我写了一个垃圾。
所以。
陪我到入v的读者们,谢谢你们。
爱你们,笔芯~
以后不会发这么多牢骚的啦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