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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表哥惊呆了
头,恩,都说字如其人,丽华的字柔中带刚、秀丽疏朗、不骄不躁、她才十岁一手‘簪花小楷’就写的如此传神,已经非常难得了,果然是个秀外慧中的姑娘。这么好的姑娘不留给家盛实在太可惜了。

    周老爷子虽说是读书人,但也不是老古板,既然丽华还小,就让他们有空多处处,孩子们说不定就处出感情来了。想到这便对三表哥周家盛招招手。

    “家盛,来看看你丽华表妹的字,写的如何?”

    家盛自然知道丽华会写字的事,可以说他们家的女孩子都会读书写字,当初姑姑的字就写的很不错,本没有太在意的。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好漂亮的一手‘簪花小楷’。

    “赏心悦目、端庄淡雅。”周家盛看着手里的‘心经’,功力如此深厚,根本不像十岁姑娘的字。

    “再来看看这篇”周老爷拿了一张诗词。

    “字字珠玉,清秀灵动,宛如风姿错约的舞者翩翩起舞、跃然纸上,使人观之心驰神往。”周家盛惊叹这丽华表妹今天给他太多惊喜,这份才情,可以说不输他们任何一人。

    “丽华表妹这首诗,是你自己做的,”周家盛手里拿的正是,大诗人王维的【终南别业】

    只不过被丽华微微改动了一下,名字也换成【青山记事】。“少时颇好玩,安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丽华轻叹一下,虽然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很可耻,但还是厚着脸皮承认道:“是我做的。”不然她去哪儿给他们找出一个王维来,又去哪儿给他们找出这本书来。为何不说是在梦中别人告诉她的或者隔壁村秀才做的,根本就不可能,丽华她姥爷可不是那么好骗的人。

    “丽华,你最喜欢里面哪一句。”周老爷到不觉得吃惊,因丽华娘十岁也是能作诗的,还是他自己教的,丽华兴许是她娘教的。

    丽华想也没想:“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多美多经典呀!当时四爷写给若曦就是这句,她也是脑子抽抽才会改编什么【青山记事】,“老爷,你看李家村‘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一个人顺着仙河悠闲地走着,慢慢看着蓝天上白云悠悠,多美啊!”

    周家盛又呆住了,丽华表妹用起四个字的词语来怎么这么熟练。其实对于现代随便一个大学毕业生,这真不算啥。

    周老爷点点头,这也是个不贪恋富贵的,不愧是他的外孙女,“姥爷我更喜欢最后两句,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说完也不等丽华回话,又拿了一张给周家盛看。

    周家盛一开始还认真地看着,当看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脸哄的就红了,窘迫地把它看完,不明白他爷爷拿这个给他看为何。

    丽华看三表哥的脸红了,不由得心下狐疑,因离得近,探过身子一看,这一看吓得她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娘呢!这首《诗经·邶风·击鼓》咋也忘了拿出去,这还是大年三十想起西北的战士,脑子发晕写下的,她绝对不会承认是担心某人写的。

    来不及多想,丽华趁着三表哥发愣赶快把它抢了过来,不好意思地叫了一声,“姥爷”

    周老爷好像没有看到他们的不自在,看着丽华好似不在意般问道:“你为何喜欢这首诗经。”

    丽华轻呼一口气,想了想认真地回答道:“姥爷,我抄这首诗经,是因我不喜欢战争。我家新屋后面住着一位高奶奶,如今孤身独居,身体一直不好,她的孙子去了西北从军,现在西北和突厥的关系如此紧张,也不知道高大哥还能不能回来。”

    丽华想起他爹李大山大年三十送完肉汤回来说‘他去的时候高奶奶得了风寒一个人正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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