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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凶兽
,为了他们几个人都好,暂时自力更生最好。

    “唔,”朝纵不置可否,只是将手搭在了朝砚的肩膀上扶着,看着这越发漆黑的丛林小脸板的越发的紧。

    这模样就是同意了,朝砚左右看了看方向,在看到一处草木极为旺盛之地时缓缓的探了过去,插在靴子里面的匕首被朝砚一个抬腿拔了出来,中间因为枯叶太软稍微踉跄了一下,耍帅彻底的失败,得到了差点儿摔下去的小朋友一个非常亲切的目光。

    “来这里做什么?”朝纵贴着朝砚的耳朵小声的问道。

    “看这天阴森森的,估计今晚得下雨,”朝砚用匕首割开草丛上缠绕的藤蔓,拨开一些细碎的杂草,两个人同时看到了一条草被压歪的小径,直直的通往了前方,“所以我们得找个山洞,免得被淋成了落汤鸡。”

    “这里会有兽类通过,”朝纵根据曾经本能的记忆提醒道。

    “看这小路,体型应该不大,”朝砚抱着小孩儿从小径走了过去道,“咱们就鸠占鹊巢了。”

    “没有别的办法么?”小孩儿问道。

    朝砚微微叹了一口气道“主要是我不会盖房子啊。”

    所以只能找个山洞居住,彻底体会一回原生态旅游的趣味。

    顺着小径前行,他们果然找到了一个山洞,洞口位置略微偏上,口却是朝下的,即使是下了雨也流不进洞里面去,只看外面,的确是一处天然的优良洞穴。

    只是在朝砚踏进去以后,什么原生态旅游的趣味都被眼前的白骨森森给破坏殆尽了,各种碎裂的肋骨和不知名的骨骼散落了一地,那些都已经无法辨别种类了,但是堆积在一处的头骨却能看出生前的性征来。

    有兽类的,也有人类的,甚至还有一些断裂的骨骼之上还有尚未消退的血迹,一根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腿骨摆放在那骨堆的最上方,看上面的咬痕,似乎是这座山洞极为喜欢的一块骨头用来磨牙用的。

    这真是随便找个洞穴就找到了白骨夫人的住所。

    骨头多倒是其次,主要的是这座洞穴的主人可能喜欢在家里用餐,散落的骨骼就不说了,主要是地面泥泞一片,血腥的味道极重,想要在这里占个巢,还得开个窗户透透气,要不然不是被雨淋死,是被毒气熏死。

    可他们上山已经很晚了,这会儿再换个地一准被雨淋,这年头这地界再想随便找个山洞还不一定有这个好呢。

    那这个兽类们因为皮毛贼厚也不喜欢在大太阳底下奔跑,赶到雨天,雨声哗啦啦的看不清楚周围,听不清楚周围的脚步声,外面的处境绝对比里面要危险多了。

    “你看这床搭的,多有艺术的美感,咱今晚在这里安歇一晚,你觉得怎么样?”朝砚伸手拍了一下那骨床,一巴掌下去,细细碎碎的骨骼哗啦啦的掉,艺术感倒是有了,结实程度绝对是不够的,甚至还比不上朝砚那张被剑芒划过断裂了的床呢。

    作为一个对生活舒适程度极度追求的人来讲,朝砚看着背包里的大公鸡,想想这咋不是个床。

    “嗯,”小孩儿对于生活环境的追求显然没有朝砚那么高,能吃能住似乎就可以了。

    这孩子比我都懂事啊,朝砚一边感叹着,一边在外面瞅了瞅,这座山洞的旁边枝枝丫丫的也不少,掉落下来的树枝枯叶更是没有人类可能过来拾取。

    朝砚弯腰挑挑拣拣的捡了一捆,等他夹在胳膊肘的时候也听到了旁边悉悉索索的声音,转头看去,小孩儿的胳膊肘下面也夹了一小捆的树枝,就是可能夹的不稳,走一路掉一路。

    朝砚看着他这前面塞着,后面掉着,捡一路掉一路的样子,没忍住笑了出来“你这跟狗熊掰苞米似的,掰到最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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