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没有吃饱, 鸡先吃饱了,这么多次险象环生都能活下来,这是一只优秀的鸡。
朝砚随意的揪着草根,摘了一根剥掉外面那层壳, 白生生的一段,咬在嘴里竟然是甜的。
“嗯?”朝砚往那堆草里瞄了两眼, 没有鸡肉吃,甜草根也行啊。
抱着这样的目的, 朝砚随意扒拉了一根藤蔓似的野草拉了出来,或许是地面太过于松软,他扒拉的那一下竟意外的顺利,就是带起来的藤蔓有些沉甸甸的,挂着好几个比他的拳头还要大的……红薯。
红薯苗朝砚不认识,但是红薯朝砚还是认识的,就是这种吃人凶兽住的地方, 为什么会长出红薯来?
难道说是因为那大块头只吃肉不吃素,又或者是说土地肥值高?
不管原因是啥,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能送来红薯这样的食物, 这个世界真的十分的友好。
“崽儿, 过来吃红薯了,”朝砚在点燃火堆以后朝着朝纵那边喊道,过了一会儿不见人过来, 又喊道,“不骗你,不吃你的鸡,红薯烤鸡也不好吃啊,好吃么?”
刚才打算过来的小孩儿顿时抱着他的鸡离朝砚三十米远。
朝砚对比了一下昨晚小孩儿死抱着他胳膊的态度,感觉自己失宠给了一只鸡。
朝砚失宠给了一只鸡,然后那只鸡失宠给了刚刚烤好的红薯,别看烤好的红薯外表不怎么样,黑漆漆的跟个泥球一样,可是当朝砚小心翼翼的捏着边角将那个红薯扒开的时候,一股甘甜的滋味弥漫了出来,带着腾腾的热气,引的那鸡都在那里咕咕咕的叫着。
两人一鸡围着火堆吃红薯,仿佛在竞赛一样,一根藤蔓上的红薯虽然不少,但是均分下来就不那么的够了。
看这小孩儿吃的跟只花脸猫一样,脸上都沾了黑漆漆的灰烬,朝砚拨了拨火堆,从里面扒拉出最后一只红薯道“这个给你了。”
朝纵摸了摸嘴巴上粘着的灰烬,眼睛里面有点儿小小的渴望,但是书中礼仪教导,要尊老爱幼,懂得谦让“还是你吃吧。”
“没事,这个给你,后面估计还有一大堆呢,”朝砚扒开草丛钻了进去,按理来说,红薯这种东西都是扎堆生长的,就算没有一片田,也得有个几十株才对。
结果如同朝砚预料的那样,此处土地松软,因为有凶兽居住,食草的动物一般并不敢到这里来,那红薯没有了天敌,一片的疯长,想想以后每天都有红薯吃,朝砚从草丛里面冒出一个头,吓了小孩儿一跳以后道“崽儿,咱们要不要考虑就住这里吧。”
朝纵默默的低头啃地瓜,不置可否“唔……”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太乐意的,主要的原因还有可能是因为那个山洞实在是太脏了。
朝砚在山洞里面绕了几圈,看着大块头的被他们杀死的凶兽,又瞅了瞅遍地的骨头,这大夏天的万一再发个臭,的确是不适合人类居住。
比起清理山洞的工作量来说,还是拔红薯的工作量更轻松一些。
“为了我们日后的生活,崽儿,我们一起来拔红薯吧,”朝砚挽起袖子鼓起干劲,当少爷的时候有少爷的生活方式,没有人伺候的时候,也得努力不让自己饿死,这简直就是为了生命而战。
可是昨天还帮朝砚捡柴火的小孩儿今天却在戳着他的鸡,仿佛在跟鸡说话一样“不想当狗熊,不想掰苞米,我要闻鸡起舞。”
大公鸡喔喔喔的仰天长叫了几声,朝纵立马将小袍子的下摆别了起来,像模像样的做起了广播体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