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卖快餐奶茶什么,真去喝咖啡的倒是比较少,说起来有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意思。
“嗯,好的,我人就在政务区这边,开车过去的话……我查了一下,只要十几分钟,那我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就能到,到了我打电话联系您。”
“嗯,好的。”
挂了电话之后,张重一点儿都不急,咖啡馆就在小区外面,等到沈健到了打电话来,他再下去也不迟。
还有时间,张重就坐在电脑前开始继续写无人生还。
这本书篇幅不长,翻译成也就十万字出头,张重这时写的是英文,其实也差不多。
无人生还的魅力很强,即便书已经在张重的脑海之中,但是当他把文字敲出来之后,还是会被书里面的内容所吸引。
阿婆还真是一个善于写故事的高手,不得不说的是,阿婆除了故事缜密且吸引人之外,她的文字也是非常了不得的。
她有一脑子的好故事,而她的文字又能很好的服务这些故事,给故事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
啪啪的打字声在房间里面回荡开来,张重对自己面前这个键盘非常不满意,感觉自己像是在使用几十年前的打字机,手指与按键之间的对抗实在太过强烈。
他总是会陷入工作当中,但是又会因为手指酸痛而回到现实。
等稿费下来了一定要换一个键盘,张重咬牙想到……或许电脑也要换了,现在他这台电脑旧得不成样子,开个机要花上好几分钟。
生活的窘迫往往能分散人们的注意力,即便是张重这样曾经是亿万富翁的人也难以避免。
张重自己也不知道写了多久,手指的酸痛也快感觉不到了,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是个陌生号码,不过张重猜测应该是沈健到了地方。
电话接通,果然是沈健,他说已经到了久久咖啡厅,却没见到张重的人,而张重则叫他等自己一会儿。
迅速下楼,出了小区门,拐个弯不出五十米,张重就到了久久咖啡馆。
咖啡馆的老板是个五十岁的男人,还有一个收银员应该是他女儿,以前张重来过几次,跟老板也打过招呼,不过这么多年过去,老板不可能还记住他。
久久咖啡馆非常小,虽然有两层楼,但是中间镂空,一条楼梯上去,站在楼梯下面一眼看去,楼上楼下一览无余。
因为不是节假日,正在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咖啡馆的生意不太好,总共只有两三个人。
张重一眼就看到一楼有一个穿着白色体恤的男子,看模样三十岁出头,眼角的鱼尾纹像是用皮筋扯出来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