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人肉筛选,以及对应的审核。
一直审核到外卖到。
乔木也没找到对方有什么值得拿出来审判的地方,就根据她目前人肉筛选过的那五分之一的信息来看,她孙子签约的那个娱乐公司并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活动,总体来讲他们的行为只能算比较缺德。
但依旧还在法律约束之内。
合同虽然苛刻,但也都是艺人自己签的字,按的手印,并不存在拿刀逼着他们签,至于没什么资源和工作,那个娱乐公司本来就是个三流娱乐公司,仅有的那点资源还得提供给他们公司里那几个二线明星,二线明星挑过之后,三线明星挑,三线挑过之后四线挑,等到乔木孙子所在的那个组合的时候,剩下的基本都是些歪瓜裂枣的活动。
连农贸市场开业剪彩都有。
就问你信不信吧。
最关键的是,安衡他们所在的组合不挑三拣四的愿意去剪彩,人家还不要,人家农贸市场的老板觉得他们这些小鲜肉跟他们农贸市场开业剪彩的氛围实在是不太合适。
宁愿找乡土类明星剪彩。
好歹气场相合。
就问惨不惨……
这种情况虽然很惨,但也的确不能说没有给工作什么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乔木愕然发现,自己竟然只能从他们保底工资上找茬。
其他方面的操作。
人家公司都还算合乎规矩。
也没偷税漏税啥的。
总体来讲,应该还是他们这个组合实在是太糊了,糊的公司领导估计都快忘了还有他们这一茬了。
不过即便如此。
想解约应该也不容易。
因为前面有先例,他们那个公司以前曾经推出过一个组合,是三个人的组合,开始也很糊,甚至都找不到工作,原来还是那个组合里的人自己去找工作,找资源,才勉强把排场和门面给拉起来,然后他们公司还要抽成,抽他们的利润。
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罢了。
可是公司不但抽成多,在那个组合稍微有点小火迹象的时候,那个公司就不断的洽烂钱,让他们给一些垃圾品牌做代言,组合里的人想反抗,还被他们以合同威胁,两边解约的事,更是闹得满城风雨。
双方都有理由。
公司那边觉得这个组合是他们培养起来的,是他们签约组合起来的,是他们给了他们这个组合出道的机会,一切必须得按合同来办。
可是对组合里的三个人而言。
训练的时候保底工资只有八百块钱,连吃饭都不够,关键的是公司还不包食宿,出道之后,特别是第一张实体音乐碟片糊了之后,公司基本就没给他们安排什么工作。
之后的工作应酬,包括各种各样邀请资源,都是他们自己找关系弄来的,甚至于他们之所以能有现在的热度,靠的也是他们自己,而不是公司的帮助,公司在过程当中还给他们拖了后腿,这样的公司不解约,他们是留着过清明节烧吗?
这件事当年虽然闹得很大。
但最终还是得按合同来。
最终结果是那个组合赔了合同上约定好的违约金,离开了娱乐公司,并且组建了工作室,虽然后来也没大火,只勉强进入一线不到一年的功夫,但反正人家日子过得的确比在公司里的日子过得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