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互联网络的发展,是联邦的诉求。
不仅如此,被网络极大提升生产力、也带来更多利益的特性所吸引,诸多后发国家,包括一向不在联邦势力范围内的国家,也陆续接入inter,继而多多少少享受到了互联网络的便利。
但这种便利,站在历史的高度,却很难说是一件好事。
在互联网渗透世界,经济全球化如火如荼的西历1460年代,有一个词汇十分流行,“双赢”,字面理解就是双方得利,用这一词汇来形容的事物,都具有“参与者皆有好处”的特征,被许多人,许多国家所追捧,也就不难理解。
但所谓“双赢”,细细想来,却会令人心头起疑,继而疑窦丛生。
究竟什么是合作、双赢,这种事,在盖亚表面当然是有的,例子,一抓就是一大把,譬如种树,一个人负责挖坑、栽树,怎样努力也比不过两人协作,一人挖坑、一人种树填坑的效率,综合产出不及后者的1/2。
从产出的效益衡量,两人协作,成效胜过一个人单打独斗的两倍,这是双赢的基础。
再然后,如果有相对公平的分配策略,将两人协作比各自单干多出来的那一块收益,大致合理的分配给协作者,那么这种“双赢”,就更实实在在而令人信服。
道理,如此简单,国家之间的分工协作,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的“双赢”,却没这么简单。
分工协作,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相比各自为战的单干,几乎总会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这优势,可大可小,但(几乎)不可能为负数否则协作者大可以同时开工、表面协作,实际上则各自为战,平稳度过暂时的负收益段。
换言之,基于人类社会的组织原理,在改造客观世界时,协作的好处是确凿的。
但紧接着的下一个问题则是:
由于分工协作而多出来的、额外的利益,要怎样分配。
正是紧跟在协作之后的分配环节,让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双赢”,都蜕变成了另外一种情形。
回到现实,在inter的全球覆盖过程中,联邦,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凭借经济、科技、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优势,有权制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