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怎么会不想,世上哪个孩子不想爹娘?
以前刚到部队,她整天娇滴滴的,跑个一公里都要哭。野外训练时在草丛里趴得久了,被虫子咬了,也要哭。夜里想家想到睡不着,还是哭。
招进来时是文艺兵,结果拉筋疼得快哭死过去,唱歌吊嗓子痛得几天说不出话。算了,那去医疗队吧。
谁知一见血就晕,看见针头就掉眼泪,连三岁小孩儿都不如。
好吧,那去炊事班总行吧?掌不动勺,淘米洗菜没啥技术含量总行了吧?
可她还是受不了。
整个连队,谁都知道她是个爱哭鬼,娇气包。领导一提起她就头大,她爸说扔来锻炼锻炼,可她啥也不会干,又不能真把她扔回去。
但就是这样不受人待见的爱哭鬼,在他伤了腿动不了时,衣不解带给他端屎端尿,每天笑眯眯问他想吃啥,她抬两个饭缸去食堂打,挤回来的时候,排骨汤已经洒了一半。
还红着眼圈让他快喝。
当时他就觉着,这女孩并非别人说的那样。她只是一个被惯坏的小姑娘,受不得委屈,但凡是交给她的任务,就算是哭着也要干完。
他的照顾,让离家千里的她倍感温暖。他的幽默风趣,见识不俗,让她喜笑颜开。养伤三个月,俩人慢慢熟悉起来,她居然说要嫁给他。
二十七岁的张灵坤被吓坏了。
他从未经历过感情,姐姐姐夫也是媒人介绍见一面就结婚,在他的意识里,不知男女之情是什么样。但可以肯定的,他只是把她当小妹妹。
而且,她虽从未说过,但从言行举止不难看出,出身该是非富即贵。贫穷农家子的他如何消受得起?他更怕她的言论只是一时兴起,稀里糊涂,自己也搞不懂自己要的是什么。
婚姻大事不是闹着玩儿的。
所以,他跑了。
主动申请去执行最艰巨的任务。他知道危险,知道家里父母的期盼,知道任务不是非他不可。
可他还是去了。也许,离开一段时间,她就会忘了自己。
那次的任务跟以往无数次一样,获取目标信息后,找好隐蔽点,测算风速和距离,找到至少三个狙击点,等待机会。枪对他来说,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闭着眼睛,光听风声他就能命中一百米外移动目标。
十六岁就来当兵,现在年纪大了,家里催婚,部队编制也有所调整,他寻思着明年提转业的事。最好能转回地方,离家近,照顾爹娘也方便。
后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俘的,只记得胸前一痛,来不及测风速估算弹道,来不及隐蔽,人就昏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两个大胡子敌人正在拷问边防部署,胸前的血止住了,但弹头还未取出,随时都有感染的风险。只要他说出他们想听的话,他可以立马接受治疗,甚至可以回家。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进部队第一天,“忠诚”两个字就刻在骨子里。
硬扛了四十多个小时,敌人还是给他做了手术。他活着更有用。
其间半年多,被关在黑牢里,分不清白天黑夜,所有听过的没听过的酷刑都尝试过数遍,痛到极致时他也想一死了之。但敌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后来,另一个队友也被俘了。
他才知道,这半年里,有个女孩一直在找他。死亡抚恤金都发到家了,她依然坚信他还活着。
原来,娇气包坚强起来,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