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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来晚的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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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爪中大猫的那一声咆哮是为了搬救兵,而且来者很有可能不是它的同类,这是莫歌的判断。

    否则它完全可以全力用出次声波,毕竟那不仅可以增加声波的传递距离,顺便也还可以对莫歌形成反击。

    而之所以用那种相对正常音调的咆哮,很显然是为了让其他存在听到,而远方传来另一种类型的咆哮之声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远水救不了近火。

    不管来的是什么生物,也绝然来不及解救这只落入怪兽之手的大猫了。

    单爪紧紧抓着这只美丽的生物,这头虎型生物此时哪里还有什么所谓的优雅风范,它龇牙咧嘴的发出似乎充满威胁意味的低鸣,眼神中却早已没有了原本的镇定自若,而是被恐惧所充斥。

    从种种迹象来看,这是一种颇有智慧的生物,不过俗话说的好:好奇心害死猫。

    智慧越高好奇心越重,猫科动物在这方面或许表现得还要更明显一些。

    所以好奇心也能害死老虎。

    当然莫歌这么大的怪兽了还玩什么装死的把戏其实也挺过分的,估计圣虎也从未见过这么没脸没皮的怪兽吧,这才上了恶当着了道。

    不过一切已成定局,好不容易才抓到这只猎物,莫歌可不是抓来看着好看而已。

    他最终还是刻意忽略了圣虎那似乎充满这丰富情感色彩的目光,直接一口咬掉了它的脖子和脑袋。

    大猫的身体很快没了动静,鲜红的血液从躯干缺口处狂涌而出,眨眼间染红了莫歌的爪子。

    然而那又如何?

    莫歌不去关注什么口味之类的问题,几口之间就将圣虎的身躯分成几口扯碎吞食殆尽,随手甩掉了残血,在生长茂盛的草地上抹了抹爪子。

    这就是吃干抹净了。

    然后,他很快站直了身躯,等待着肯定来迟的救兵。

    莫歌并没有选择躲避,其实他已经意识到接下来要遇见的大概会是什么样的存在,不过他在岛上的探索其实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外围基本走了个遍,接下来也难免要进入核心区域。

    到时候,遇上那样的存在将是在所难免的。

    轰隆!轰隆!轰隆!

    带着隐隐的节奏感,一个不断低沉咆哮的存在出现在莫歌的感应之中,时而在一座座山峰之间纵跃,时而在空地和森林中高速前行。

    莫歌很耐心的等待了几分钟,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庞大的身影。

    那是一头体型超大的巨兽,当它从某处山峰之后翻越过来的时候,似乎远远的也看到了莫歌的存在,于是就那么立于山巅举起了双臂,发出一声充满威胁意味的怒吼。

    金刚!

    这是莫歌见过的最大型灵长类生物,相比起狂暴巨兽中的白毛大猩猩乔治,这个生物显然还要高大太多太多,两者的身高差距在两倍以上,体型差距或许能够达到十倍。

    而且相比起只能短时间站直身躯的白毛大猩猩,金刚的站立姿势是完全挺直的,因此他的种类准确来说的话,或许可以将之归类为:类人猿。

    当然这只是人类以自身为基础的分类,实际上金刚的所属物种有一个专属名词,那就是:kong!

    没有了地形的阻拦,两头巨型生物隔着一公里以上的距离对视着。

    金刚的目光在莫歌身周巡视,微微歪着的脑袋大概是在疑惑陌生怪兽的来历,它从小生长在这座岛屿之上,可以说这里就是它的家,森林和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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