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嘴把主意打到了丁鸿放在一旁的本子上,拿着铅笔美滋滋地涂涂沫沫一翻,合上本子畅快又得意地笑了。
她哥成绩可好了,回家很少见他做作业,本来还以为是他偷懒,没想到有一回问他才知道。
“……作业?那么简单的东西还用带回家做!”
“……看书复习?一遍就能掌握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复习!”
“……你问我学习方法?翻翻书听听课不就行了!”
丁鸿耸了耸肩,表示实在不能理解她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困难,那副欠揍的模样,丁瑶现在都记得。
“唉……”
叹了口气,丁瑶扯了扯垂在一旁的布帘子,眼神扫了过去,看到上面那些歪歪扭扭的拼接处,不由笑了。
那回周云梅发现女儿竟然去动了缝纫机,破天荒地斥责了一句,随后又赶紧拉过她的手担心又焦急上下翻看有没有受伤。后来还是抵不住丁瑶的请求,又细细地教了她一遍使用缝纫机的方法。
布帘子最终成形,再然后……这几年丁家缝缝补补的事就都交给了丁瑶,甚至她还小露一手给周云梅绣了个手帕,因为怕漏陷儿她乡得特别简单,但还是被妈妈给细心收藏起来。几年下来,丁瑶在家属院众位婆婆妈妈心里的印象,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谁说丁家闺女迟早被养废?明明就能干得很嘛!周云梅时时刻刻都在秀女儿,令旁人又气又羡慕。但有两个人待遇是不一样的,自然就是祁秀珍与赵红旗媳妇儿袁美娟,两人也得到了丁瑶绣的手帕一块,当宝一样的收着呢!
不过更多的丁瑶就没做了,一来这个时代对她会的一些东西很排斥,二来她不是她哥,还是得踏踏实实学习!
其实丁瑶的成绩其实也很好,但是上初中以后多了课程,她发现自己对数理化实在没天赋,明明付出了百分之一百的努力,成效却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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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丁家一早就开始搬家,这样的事情不论是丁振华两口子还是丁鸿都是不让丁瑶插手的。
“你抱着自个儿那布娃娃就成。”
丁鸿指了指丁瑶床上的娃娃,那是丁瑶亲手做的,每一针每一线都非常认真,娃娃做得很好看,五官隐约有些她上一世的样子,不过为了紧贴时代,她给娃娃缝了一身绿军装,用的自然是丁振华当年的军装。
发现大儿子衣服太少之后,周云梅就想给儿子准备新衣服,但布票不是那么好弄到的,便翻出了丁振华的军装,准备先给他改一改。
当然最后是由丁瑶亲手给哥哥改的,六年前的丁鸿无论是身高还是胖瘦都与丁振华相距甚远,因此衣服改得合身后,还剩下不少碎布块。丁瑶收到一起,拼拼凑凑给布娃娃做了套衣服。
搬家这事没有丁瑶的用伍之处,站那儿还被哥哥嫌弃妨碍到他了,丁瑶只得抱着自己的娃娃下楼。
晃啊晃的就来到了新家属院这边,这边不仅房子修得好,连外面的路都是用水泥铺过的,而且还有路灯。最令人惊讶的是还修了一个篮球场,已经有不少小孩把曾经的玩乐圣地给忘了,都喜欢来这边。唯一不好的地方是,地面太硬,如果摔跤可要凄惨多了。
“……你一个新来的,嚣张什么!知不知道咱们收音机厂打遍县里无敌手,管你从哪里来的,到了这儿都得给我叫哥!”
听到动静,丁瑶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一群半大小子围着一个少年,因为背对着看不见那人的长相,不过这一群人她倒是都认识。而且莫名觉得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
那少年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衬衫,衣服有些旧,但却洗得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