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方要求追加投资的时候,波导是否答应?答应的话,波导的资金比得过萨姆基吗?别人一年的净利润超过一个亿欧元,甚至能达到两个亿欧元,波导才多少?”
“双方各自注资一千万欧元,你觉得波导那边拿得出来吗?波导历年的利润,很多都用来分红了,上缴给国资,用于地方发展。”
“这是过去很多企业常用的方式,可那些企业什么样,还用我多说吗?正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技术投入,才不得已跟萨姆基合作。”
“而别人掌握着海外销售权,波导很有可能变成对方的代工厂,会被对方慢慢的蚕食掉。”
“里面还有可能出现许多小问题,我不知道波导那边是否在合同上注明了,如果没有,那任何一个问题出现,吃亏的都是波导。”
如果萨姆基要在华夏投资建厂,肯定要花一大笔钱才行。现在呢,拿出来一点技术,还不一定是一流的技术就拿到了一家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同时还能用华夏的人员来帮他们做一些技术研发,研发成果萨姆基还能使用。如果萨姆基再能授权或者转售给其他公司,那波导亏的更多。
姚律师觉得,如果他来担任波导的法务总监,负责拟定合同,波导肯定是控股方,同时决策人也一定会是波导的。
萨姆基没掏钱肯定不行,不但要掏钱,还要多掏钱。波导完全没发挥出地主的优势,低估了人员、品牌等价值。
或许这两年波导会发展的很好,但当波导的资产一步步被萨姆基蚕食之后,哭都来不及。
小王这才明白,原来里面还有这么多说法。但这是姚律师大概分析的,实际情况不知道是什么,波导怎么就要完了?
如果波导真的要完蛋,那智多星能否收购波导的一些资产。比如品牌或者研发中心什么的,至于工厂还是算了,总裁说公司的工厂没必要继续扩张了。
而且波导完了,那空出来的市场份额,智多星能否占下来?
如果智多星能有波导那样的市场份额,发展肯定会更快。说不定两三年时间,就能成为国内市场的行业老大了。
“姚总监,多谢指点。”小王也才明白,为什么老板说公司一定要有专门处理合同的法务人员,真的可以避免很多经济纠纷,可以避免吃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