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卢雄鸡的骄傲从建筑就开始,那充满欧式风格的味道,仿佛还放着拿破仑的气息,但实际上,也不过是墙头草的芬芳,身为世界五大城市之一的巴黎,弥漫着浪漫,说透点,不过是荷尔蒙的激情,而那些被人标榜的风月,也不过是人的原始行为而已。
不过,今天的夜里,明显天公不太作美。
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敲打在路灯上,还带着点朦胧的感觉。
“啪嗒、啪嗒…”
靴子踩着地面的声音很清澈,一道人影从巷子口拉长,白底衬衣上印有淡蓝色的竖状条纹,配上白色的活动衣领,外面再搭与一件浅灰色暗纹西装外套同色系的马甲,一袭的报童帽,还有那长靴,简直温文尔雅的代表。
这人影站在巷子一门口,抬起手,轻轻一敲,里头露出个缝。
“我是来接货的。”
里面的人看不轻相貌,但那一只眼睛很警惕的上下打量了下对方,余光朝着边沿望了眼,开腔,“进来吧。”英文口语中还夹带着北部里尔的地方口音,对于这上流社会来说,这个就是“贱民”的标配。
收起雨伞,走进屋内。
里头点着煤油灯?
很复古的装饰,那灯光将来人的面庞照亮,赫然就是乌立辉,他带着副眼镜,旁边的眼镜链松垮着,那胸口还别着个怀表。
“你是在表演英伦爱情剧吗?先生?”那开门的是个光头,身高中等,只是让人比较一眼看到的,恐怕就是那左眼满是眼白,那眼眶周围长满了斑纹,明显受过创伤,揶揄的说道,乌立辉摆摆手,他显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跟一个不懂得欣赏的人废话连篇。
光头见他不想多说话,也没在意,毕竟,什么客人没见过?
带着乌立辉走到旁边的小房间中,屋内也坐着三个人,果着上身,那肩膀和前腹部的纹身还是很有杀伤力的,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很大。
其实,有人说,纹身不一定是坏人,但好人一定不纹身,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如果挑时间远一点,更是一种文化,街头社团只是用这种手法让自己显得很可怕,用来震慑对手,行业的必须,当然,一般档位比较高的大佬,不会去做这个。
“我要的货呢?”乌立辉只是随意的扫了眼他们,然后问光头。
光头朝着一在角落的男子使了个眼色,对方长得很瘦弱,主要这肋骨都能清晰可见,脸色也很不好看,一拳就能打死的那种,他点点头,将身后一扇小门打开,从里面拉出个推车,上面放着个麻袋,乌立辉蹙了下眉,走上去,轻轻踢了一脚。
但里头连个回应都没有。
“你们不会给我把他打死了吧。”
“不不不,先生,你放心,我们完全是按照您的要求来的,他是活的,只是我们给的料…”光头这话说了一半卡住,“有点量大了。”
这肯定是动了些非常手段。
可乌立辉要的只是结果,他示意把袋子打开,一个脑袋就从里头露了出来,黑人尼哥,不过对方那可不像是个普通身份,这还打着个耳坠,卡地亚新款。
“班纳克·吉布斯!是你要的人吧。”光头插着腰说。
乌立辉嘴角一裂,笑着点头,这可是吉布斯的独生子,在法国留学,老板让他来这儿的意思就是,绑起来当人质,这当然不能用自己方的手段来,毕竟,现在再怎么样,救世主跟吉布斯也是合作关系,最基本的脸面唐刀还是要的,那就只能借别人的手。
光头这几个人,就是当地比较靠谱知名的犯罪团伙,找他们出手,对付一学生,肯定能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