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为难他。”
“所以你为难我”
“那就不问了。我们继续赶路。”凯哈斯有点沮丧,最后的女儿被他们掳走,现在露米还是活着的吧。
看到凯哈斯沮丧的脸,耶夫洛稍稍有点过意不去:“那个女孩很好,她会作为一名祭司。”
“嗯这是真的”
“就是真的。”
“我还以为她只能做一个奴隶。”
本来对于这件事耶夫洛是不便于作答的,那个叫做露米的小姑娘,在队伍回到罗斯堡后,耶夫洛的确没有再见过几次。因为祭司们总是呆在长屋里,他只在历次的祭祀中,看到这个穿着素袍的科文小姑娘。
耶夫洛不想打搅奥托,更不想打搅留里克。
他故意说:“你的女儿很聪明,她会是很好的祭司,现在她是罗斯人信仰神明的仆人。罗斯人是讲究契约的,只要你真心臣服,就能得到安全保障,甚至一些奖励。”
至此凯哈斯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很想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面,也许终是一场奢望。
大量的皮革、食物被存放在山堡里终年寒冷的地窖里。地窖基本做到全年恒温恒湿,它就是天然的冰箱,首先贮存了鲑鱼之主部落越冬的熏鱼肉,其次就是堆放向南方芬人兑换生活用品的皮革。
事到如今,经过罗斯人的盘剥,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
科文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他们会广布陷阱,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比起被强制移民、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文字0
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
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并做了一点“包装”。
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
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
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欧亚红松鼠”,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色。
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猎人的水平,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
活生生的松鼠很轻,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
上一个冬季,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进过天平称的计量,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
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文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比起捕捉松鼠,明显更善于抓鱼。
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
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
但是,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
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么我为何不在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