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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猎鹿帽(1)
    有一起做过两次化学实验,福尔摩斯因为要钻研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反应,有来林蒙这边上了两堂解剖学课,还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尔会在图书馆遇到,一起去吃顿饭,顺便观察来往学生和教职工作以作为饭后消遣。

    每当这时候,林蒙总会想起从前学易容术时,他们俩就会去观察各色人物,以便在易容后尽可能地不露出破绽。

    所以当这种活动重演时,林蒙的热情就比之前高了几分,尽管这一定程度上像是在饮鸩止渴。好在福尔摩斯所具备的观察法,他自己称为基本演绎法,对林蒙来讲很有点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意思,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发觉,她在下意识地从福尔摩斯身上汲取这种知识,这有分散了她不少注意力。

    总之,小半个学期过去了,林蒙和福尔摩斯可以说是成为了比较要好的朋友。还因为两个人都能跟得上对方的思维,在外人看来,他们俩默契得很,但更让人觉得不好接近就是了。

    话说回现在,林蒙本来有一堂解剖学要上,但威廉姆教授因为生病不在,代课的琼斯助教如福尔摩斯所说,昨天打桥牌又输了个精光,且妻子又连夜回了娘家,琼斯助教根本无心上课,只让学生们自习。所以林蒙就偷溜了出来,加上有问题要请教菲尔德教授,就来蹭了化学系的课。

    因为食用植物碱一事,福尔摩斯显得萎靡不振,林蒙都有点佩服他这种勇于献身的精神了,然后有那么点被感染到,也想试吃下植物碱。

    林蒙发散着思维,却不妨碍她在被菲尔德教授点名,来回答问题时,回答如流,还得到了菲尔德教授的赞扬。等到林蒙坐下来后,她有点如芒在背,她没有忽略他人投来带有敌意的视线,但她完全没再怕的。

    哪怕是对方挺着超过六英尺(约183cm)的高大身板,堵在了林蒙送福尔摩斯回他宿舍的路上时,林蒙都还十分镇定。

    这个板球手出身的大个子,叫杰夫·格兰特,长相还算英俊,听说他还有一门显贵的远亲。瘦小的林蒙站在他跟前,简直就像是个吉娃娃对上了大狼狗,弱小、无助又可怜。而相对瘦高的福尔摩斯,他吃植物碱的副作用还没消下去,战斗力顶多就是两只鹅,不过他也一点都不担心。

    林蒙好声好气道:“格兰杰,你有事吗?”

    杰夫·格兰特:“……我叫杰夫·格兰特,你这个娘娘腔!”

    林蒙一扬眉:“告诉我你早餐是不是吃了罗勒酱?”

    杰夫·格兰特狐疑地看了眼福尔摩斯,又回过来瞪了外系来霸占教授喜欢的林蒙,粗声粗气道:“怎样?”

    林蒙一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说布鲁克先生也挺喜欢的。”杰夫·格兰特今天打领带的方式,和之前林蒙看到同为化学系的安东·布鲁克的一模一样。当然了,他们俩不是一对,但情人是同一个,而且这个情人还是某个教职工的老婆。

    杰夫·格兰特:“??”

    福尔摩斯:“哈!”

    林蒙假假道:“福尔摩斯,别,别笑出声。”

    杰夫·格兰特好像反应了过来,他涨红了脸,又攥紧了拳头,旋即带着被绿了的愤怒,像头公牛般跑开了。

    福尔摩斯朝林蒙一挑眉:“他这会儿去,可要撞个正着了。”

    林蒙微微一笑:“我知道。”布鲁克可是还没下课,就已经在迫不及待地去会情人了,想来是因为杰夫·格兰特这段时间,都在争取跟着菲尔德教授做一个项目,让他的情人再度想起了可怜的安东·布鲁克。

    两人对视一眼,假装什么都没做的相伴往宿舍走去。福尔摩斯的宿舍是两人间的,不过他另一个舍友再也受不了他,已经申请搬去其他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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