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喜欢的人太优秀了,想要成功,对她这追求者的软硬件要求就更高。
沈钟情不敢说她在于乐尧那里能有多特殊,但于乐尧在她这里绝对是最特殊的。所以当她回过神来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这么做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而是她再一次认识到了这种名叫喜欢的感情的魔力。
她有很强的占有欲,只针对喜欢的事物,她一直都知道。原来是喜欢的东西,现在是喜欢的人。所以现在她喜欢的人被莺莺燕燕包围了,她那霸道的占有欲作祟,害得她直接走过去拉着那人的手撒娇,第一次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
“尧哥哥,我脚疼。”这个技能还是从小时候带过她一段时间的那个漂亮阿姨那里学来的,漂亮阿姨会用这招对付她爸,但她爸一次也没正眼瞧过。后来这个技能得到提升,是在此后的十几年时光中,只是空在脑子里存在和演练一次没拿出来实施过。
不过沈钟情觉得自己这个技能应该是完美get到了,她拿憋着泪的眼偷偷去看周围的女生的表情,无一不是难看的。再看于乐尧,他一脸高深莫测看不明在想什么,只是那一双深邃的眸子印着她的小脸,让她觉得有种被看穿了的心虚。
于乐尧看着小姑娘不太精湛的演技,眸底闪过一丝戏谑,扶过她搭在自己小臂上的手,柔声,“走吧。”
于是在一众幽怨的目光中,沈钟情把半边身子的力都压在了于乐尧身上,被他搀扶着一瘸一拐地离去,倒还像扭着脚那么回事儿。内心雀跃偏偏脸上还得继续装作可怜,果然白莲花这个职业是需要水准的。
离开了那群小迷妹视线之后,她立马生龙活虎了起来,怎么说呢,总不可能在于乐尧面前一直装瘸吧,她可得好好享受一下她煞费苦心才换来的二人时光。
于乐尧问:“脚好了?”语气揶揄,是一点儿也没有担心的成分在里面。
被看穿了她倒不是很尴尬,背上亮粉色的书包在这山林间是独一处的色彩,兴致高昂地东瞅瞅西看看,“有尧哥哥在都好全啦。”反正是打定主意不要脸了,就看谁拼得过谁。
是因为周围都是绿色所以衬得粉色更加显眼吗,于乐尧眯了眯眼,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他这眼里只看得见那抹粉色。像是杂糅了世间所有才汇出来的,那么独特。
“尧哥哥,我们来合影吧。”她在前他在后,小姑娘背着光,身后是一片苍翠,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甜甜的叫他。
他觉得,她整个人都是粉红色的甜的,连带着空气中都透着一股子甜味儿,像个妖精。在此刻,特别明显。
要不然怎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他连一丝想要拒绝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好。”于乐尧亦回以一笑,不再是清浅的一闪而逝,而是半弯着嘴角,掺杂着温柔与宠溺。
沈钟情透过手机屏幕看向那笑得十分温柔的人,一时间竟然看痴了,等那人都收好笑容了才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心里懊恼怎么能错过那个绝美的微笑呢?
不过沈钟情还是十分满意能得到一张合照,不再是偷偷地抓拍,而是一张正脸照,虽然,没能捕捉到他笑的那一瞬间,照片里那张脸仍然是没什么表情,正式得像是证件照。证件照…也不知道这人拍结婚照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个表情。等等,她怎么会想到结婚照。
于是,于乐尧就看见那个前一秒拿着手机翻看照片笑得像偷着腥的猫儿一样的人此刻疯狂摇头,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也不知道是想到什么了。他勾了勾嘴角,小姑娘就是思维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