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维斯的眷属,多是自愿变成血族的人类。他们只求永生和青春永驻。金最爱看的,就是这些人飞蛾扑火般的为了心中的**抛弃上帝的教诲时的模样。那里面可有不少人曾经发誓说过,要将自己的一切献给上帝。
金当时觉得,那些人转变嘴脸的样子真是丑陋极了。
“但是,我要感谢他们的贪婪。”金弯着眼,“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能见到您。”
他说:“我现在,更喜欢人类了。”
于血族来讲,人类的生命太过短暂,转瞬即逝。但他们总能活的非常的精彩。善恶是非,曲直黑白,很少真正说得清楚。
金不曾为人时,瞧不起那些只为了活下去便能放弃许多的人。但现在,金改变了想法。
“先生,其实我到现在仍不明白人为什么活着。大多数人活着只是重复无聊的每一天。起床,吃饭,工作,回家,睡觉。十年前,我也是这样。起床,出门,抢东西,回孤儿院,睡觉。先生,这真的比我在于艾维斯交换血液时还要无聊。但我当时却一点也没觉得无聊。”
圣人也未必能回答‘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问题,柳丞之想。
人若是真的到了绝境,心里想的大概就只剩下‘怎么活下去’这一项了,谁还会考虑活着的原因?而有时间考虑的基本都是满足了温饱的人才会做的事情。
“不止如此,人还有各种各样的理想和信念。有些人为了上帝,甚至能献出自己的生命。真的是非常有趣。可十年前,我最瞧不起的就是理想。”
那时金还没遇到柳丞之,连肚子都填不饱,随时有可能饿死。就算有理想,那也非常简单:不求山珍海味,他只希望每天都能填饱肚子。
“再之后,先生您出现了。我才发现,原来贪婪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我曾经只要填饱肚子就好。但是先生您教我识字后,我开始觉得自己能做些事情。到最后,我变得同那些想要获得永生的人一样贪婪。”他盯着柳丞之的眼,一字一顿。“我想获得永生,一直陪着您。”
柳丞之不置可否。他掀了下眼皮,有些懒散的样子。
“为什么和我说这些。”柳丞之顿了一下,“我并不是人。”
金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很羡慕人类。”
“真的很羡慕人类。”
他冰凉苍白的手搭在柳丞之的额上,声音低了下去,“先生。”
柳丞之抬眼看他,等他说下去。
金将柳丞之额前的发别到脑后,“先生。如果我无法像人类那样给您温暖,您还会爱我么?”
柳丞之回视着他,直言道:“不会。”
他说,“我不会爱你。”
可是,这句话才说出口,他心中便兀地疼痛起来。像是有无数根针戳着一般,痛得他几乎说不下去。
金平静的听他说完,道:“先生。能告诉我为什么么?我哪里不好?”
他收回手放于眼前。
这双手苍白中泛着青黑,就像人死后僵硬的皮肤一般,没有一丁点儿血色。“是因为不够温暖么?”他自言自语的道。
说完,金又抬头。
“先生。”金唤着柳丞之。他将手搭在柳丞之脖子上的大动脉上,隔着皮肤抚摸他青黑的血管。
“先生。如果我再一次换血,变得同人一样温暖,您愿意给金一次机会么?”
柳丞之将手背在身后,指甲狠狠的嵌入掌心,才堪堪吐出一句。
“不。”心已经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