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两诗,是郑愁予的《错误》。
另就是这席慕蓉的《颗花开的树》,那是o2年,很流行写日记和情书的年代,而在我的日记和情书里头,这两诗,说为赋新词强说愁也好,尤其是席慕蓉的这句,出现的次数居高不下。
每次田红从我身边走过,我的心头都紧张不已,真的跟擂鼓样,并不敢抬头看她,只有在心头感觉已经擦肩而过的田红,走出老远老远了,我才会跟做贼似的转过头,回望那道美丽的倩影,如果恰巧个不小心她也回头了,虽然看的并不是我,但于我而言,就好似我这个正在行窃的贼被抓了个现行,吓得半死,有时候甚至会直接拔腿就跑。
初恋之所以刻骨铭心,大概正是因为那是生当中,头回品尝到喜欢个人的味道。
虽然青涩,但却无比动人!
远远的,我看到田红的时候,田红也看到了我。
相对而行。
个出站,个进站。
我看到田红的脸色有些苍白,那两道好看的卧蚕眉上沾了泪水,而田红看到了我之后,却猛的低下了头,想要装作不认识的,从我身边走过。
我当时就急了,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上去,同时大声喊道:“田红,你给老子站住!”
我的声音很大,很多匆匆行人都被吓了跳,但是,我现在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溜烟似的跑到田红身边,紧紧的抓着她的双肩,道:“想装作不认识我吗,可惜啊,你这演技有些捉急啊!”
田红低头不语。
这刻,我再也忍不住,问道:“田红,你分明已经逃了,现在为何又回来?我还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别之后就是天涯永隔,再无相见之日了呢。”
田红终于抬起头,看着我,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里头,兴许是想强忍泪水吧,有些红,但最后,田红还是没有忍住,两串珍珠般的泪水跟大珠小珠落玉盘似的滚过脸颊,她说:“王6,这次我是过来参加个宴会的,顺便路过北部郊区这边,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你,你没事的话,我就放心了。”
“对了,刚刚那个女孩,她是你女朋友吧,挺漂亮的……”
“大校花,你就别给我整那些有的没的,我当初别为什么就杳无音讯了呢?我连你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这未免有些不厚道了啊,过来参加聚会?这种借口,找得是不是有些小儿科了?”
我的语气有点嘲讽的意味在里头,在火车站里头,我舍弃了自己的逃生机会,帮他挡住凶神恶煞的泰兴保安,还在暗中将她推了出去,田红才得以逃生,而我,则是被电棍击打晕了过去……
丁小勾曾经无数次就此嘲笑过我。
说我傻,说我不值得。
我曾经笃定的认为田红跑了以后,会投桃报李帮我报警,可是自打那个电话之后,田红就彻底消失了,跟人间蒸了样。
田红冰雪聪明,所以她知道我的话中含义,冷笑着说道:“王6,你就别这么绕圈子吧?你不就是想得到个答案吗,行,那我告诉你,当初在火车站,你暗中助我逃脱之后,我被辆宝马车撞倒,后来,是他亲自开车送我回家乡的,我就这么得到了自由,得到了自由以后,我抛弃了你,我没有管你的死活,只想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这座城市,去过我千金大小姐的生活。”
“现在的我,生活得很好。”
“在大学里读着经济管理,闲暇时光看看电影,坐在星巴克里喝着咖啡,挎着名牌包,用的都是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