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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白色透明薄衫,头发跟身上全湿,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额前的刘海凌乱地沾着脸庞,薄衫浸了水十分贴身,好身段尽显,下面露出一双笔直匀称的长腿,金灿灿的沙滩上,阳光下的少女笑得十分娇俏,眼里都是光。

    南初一看确实还真不错,顺手就转发给林陆骁。

    林陆骁看到照片已经是三天后,那天值完班,换下常服,刚从队里开车回家,在路口等红绿灯时,随手掏出裤兜里的手机,一开机,就一条彩信跳出来。

    第一反应还以为手机中病毒了,居然有黄色广告。

    再仔细一看,发现这姑娘有点眼熟。

    等认清之后,人靠在座椅上,一只手搭在窗边沿上,扶着太阳穴,有点哭笑不得。结果就差点错过绿灯,直到身后司机疯狂冲他鸣着喇叭,他才扔了手机,把车开走。

    除了那条彩信,别说一星期后,就是一个月后,南初也一直没提约他吃饭的事。

    晚上,林陆骁给大刘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大刘跟沈牧几个在吃饭,嘴里还嚼着个丸子,含糊不清地说:“难得骁爷会主动打我电话!我跟牧哥还有几个哥们儿在吃饭,你来不?”

    林陆骁握着电话,哼笑一声,问了具体地址。

    等他赶到,大刘第一个迎上来,把身边的椅子拉开,“难得啊,你今天休假?”

    林陆骁眼神散散地扫了一圈,除了几张生面孔,大部分都认识,插着兜走到唯一一张空椅子上坐下,正好是主堂位置,大刘知道他要来,特意让人留了个点儿正的位置。

    沈牧抽着烟,问他:“心情不太好?”

    林陆骁斜着眼睛看他,兄弟四人里,大刘愣头青,孙明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就属沈牧跟他最像,至少两人的脑电波是在一个频率上的,心情好不好,对方一看便知。

    他拎了瓶啤酒,拇指按住瓶盖,单手将瓶口对着桌沿,轻轻一磕,开了,给自己倒了一杯,仰头就灌,抿了抿唇,说:“挺好的。”

    这里有些人是第一次见林陆骁,但平时老听大刘提起他,都挺敬畏,一个个举了杯去敬他,林陆骁难得这么好说话,来者不拒,谁敬都喝。

    林陆骁从小就有点大男子主义,有点啥事儿也都是自己憋着,不爱表现在脸上。就算心情不好也能吊儿郎当地点着根烟跟你开玩笑。

    而且,沈牧跟他这么多年的交情好像也从没见他哭过,骨子里就硬气的很。

    小时候大家都皮,吵吵闹闹在胡同里也惹了不少事儿,每次闯祸了大刘跟孙明杨都被家里打得哇哇大哭,求爹告娘,只有林陆骁就算被他爹打断肋骨也没见他吭过一声。

    他比谁都能忍。

    沈牧靠在椅背上,手上的佛珠锃光发亮,双手抱胸看着林陆骁说:“你不是最不喜欢这种场面了?我记得你上次这么来的时候,那天是你爸爽了你的约,今天你爸又爽了你约?”

    林陆骁高三毕业那年,考上军校,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刚好看到从民政局离婚回来的爸妈,秘书把车停到胡同口,林妈妈红着眼眶从车上下来。

    傍晚,林妈妈收拾完东西就把林启带走了,临走时,她只对林陆骁说了一句话:“你以后跟着你爸,有事给我打电话。”然后就把林启拖走了,林启那时大哭大闹,怎么也不肯跟他分开。

    那是,从小到大,他第一次体会到无助。

    林清远是第二天晚上才从单位回来,家里已经空了一半,他拎着公文包站在门口愣了一下,紧接着看到大儿子埋着头坐在台阶上,拧拧眉,终究什么也没说,脱了衣服进了书房。

    之后,林陆骁就去上军校了,四年没回过一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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