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打扰她,脚步清浅坐到一旁,取出那本《中华字经》,伸出一根手指头,沾了沾身旁茶杯里的水,开始在桌面上练字,她想着攒够钱,便弄一套文房四宝来,她学写字这么长时间,还真的从来没有亲自握住毛笔在纸上写过字,简宁儿曾经主动提出要给她一套文房四宝,被哈格木拒绝了,因为书中有言“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简宁儿听罢哭笑不得,有些看不懂这个有着男孩子名字的小姑娘。
小姑娘也有些看不懂简宁儿,那时候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喜欢范延秋,两人私底下明争暗斗过,后来好一阵没看到商队往来,等再次看到简宁儿,她清瘦了很多,独自一人率领商队来草原深处做生意,小姑娘耐不住心里的好奇,打听了一下,原来是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嫁给了范延秋,不分主次大小,但是不知道后来为何,简宁儿竟然一人率领商队行商,而且次数越来越多,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小姑娘私底下算过,就以当前情况看来,简宁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整整三百天不再辽东,这是为何?她不清楚,只是又一次简宁儿落脚客栈,不知为何自己一人独自饮酒,醉酒之后说了一句“是我瞎了眼,看错人了。”抱着哈格木一阵痛哭,一句话,好多意思,小姑娘却一点都不懂。
正在低头写字,不知何时,一道身影走了过来,影子盖在小姑娘身前的桌子上,哈格木微微抬头,生怕别人看到自己写字,赶忙用袖子擦干净桌子上的水渍:“简姐姐,您的帐算完了?”
“算完了,其实也没什么好算的,找些事情来做,不烦闷。”简宁儿轻轻一笑:“写字这种事情,需要真刀真枪,手握毛笔在纸上写才算有意思,你这样练不出来的。”
(记不住剧情的话,需要复习一下第三卷22章到3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