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钟她悠悠地睁开眼,于一已经捧出来了一大盆洗好的草莓。
她想,怎么回事,我要的是水啊?
她深陷自己的回忆里,不可自拔,仿若梦境。
时间倏忽倒退,六年前。
她站在一旁,看见他修长的手指上下飞舞。
铺平,卷起,捏糯,揉匀。简单的几个动作,他没有丝毫迟疑。
她却犯了小小嘀咕寿司也能做得这么行云流水,简单大气。
“好了。”于一礼貌地笑着,把切好的寿司递给她,抬眼看到她的样子后一本正经道,“小姐,擦一下口水,注意形象。”
她心里又酸又软地想,这是多么老套的情节啊,男神在做饭,女孩在一旁花痴着,夕阳西下,心情暖洋洋。
“你在看什么这么专注?”于一觉得,这个女孩看他的眼神太过慈爱,好像隔壁王奶奶看她的小孙子。别扭,但是有种说不出的温度。
“你挺好看的,我在看你。”她不紧不慢地回答。
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可是听到这句话心奇怪地漏跳了一拍。
“这个我知道。”他笑了笑。父亲是法官,他从小熟知各类法律条文,同时也坚信这世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
所有事情都有原因,哪怕只是因为她觉得他好看。
可是,他还没找到自己那一拍心跳暂停的原因。他忽然就来了兴趣。
“和我讲讲你的家乡。我从出生到上大学都在北城,没什么意思。你呢,到离家几千公里的地方来读书觉得值得吗?”
她说,“我的家乡啊”
眼前的这个男孩,不仅对她来说意义重大,还是她二十年生命里朝夕相处的第一个同龄男子。
她很想知道,自己这样的人生在同样年龄的人眼中,究竟是怎样的境地。
我的家乡啊,在中国的最南边。是最南边噢,比云南的纬度还要再靠南一些。不过地方不大,也许你从中国地图上看还不一定能看得到它。
因为地理上贴近赤道,所以那里的四季也就相应得不太分明。没有寒冷的时节,只有炎热气候,如果一定要区分,就只能把一年划分为雨季和旱季。那里真的很热,从前我不觉得,来到北城之后才觉得,哦,原来家里已经算很热了。
因为炎热,所以缩短了生命生长的进程。历史没有很长,可是苦难很多土地面积不大,不过植被很广人口也不密集,然而故事随处在发生。
寒冷容易让人理性和孤独,炎热容易让人敏感和执拗。在我的家乡里,善于洞察是生存下来的必要法则。可惜我很晚才意识到这一点。我一直是个不太敏感的人,所以成长路线歪七扭八,有一些曲折。而执拗,似乎是那里每个人的本能。
执拗是悲情的性格色彩,一条路不变道地走到头总有终点,如果在这条路上马不停蹄不作停歇,那几乎是一头撞进了自己的命里。
整座城市都在执拗,就几乎等于沦陷了。所以我的家乡,其实是个早就沦陷在自己命里的地方。它固执,偏颇,妄图不拘一格以壮大规模改变命运,是则越来做孤僻渺小。
所以生活在其中,偶尔会觉得生命在停滞。
植物疯长,释放的氧气量足够养活所有人,可是还是会呼吸困难,不是因为太拥挤了,是因为太过空旷。
太空旷的地方,容易滋生幻想。精神和现实逐渐混淆,产生的不是向往,而是虚妄。身体趴下来,用虔诚的姿态祈求精神的欢愉,换来对现实生存的逃遁日积月累,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