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的男二,她现在的攻略对象,就是原主包\\养的一个男星——程扬。
程扬此人,人如其名,趾高气扬,在这场地下恋情中,他看似是被江歌包\\养,卑微且懦弱,而实际上,他的高傲是刻在了骨子里。和原主明目张胆的强势霸道、不可一世不同,他知道自己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资本,便将这孤傲隐藏起来,只为有朝一日,让众人俯首、仰视。
江歌曾经写这篇文的时候,就在程扬这个角色上花了大量笔墨,甚至有读者反应这个男二光环太大,气势太盛,盖过了男主。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清楚,若是程扬生在古代,那他必定会是活到最后的帝王,而现在他身在娱乐圈,也将成为娱乐圈的传奇。
当初写得有多爽,现在攻略就有多难。如果世上有回到过去的时光机,江歌想,她大概会把过去的自己撂晕,剁手!
看着电脑屏幕上那刺目的大字标题,江歌无奈又好笑。程扬虽然心机重,但绝不是沾花惹草的性格,再次和陈氏的千金传出绯闻,不过是想用美男计夺得服装代言的机会,不然陈氏也不会指名道姓要他了。
只不过,他忘了,这次的代言,决定权不是合作方陈氏,而是他的顶头上司、他的金\\主——江歌。
江歌一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桌面,像是在等着什么。她动作很轻很慢,看起来悠闲自在,嗒、嗒、嗒……没敲上几下,桌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
看着来电人的名字,江歌秀眉一扬,艳红的唇缓缓勾起。
她的小狼狗,来了。
程扬略一挑眉,勾起一抹玩世不恭的笑:“那应该是我得便宜了。”说罢便大方地走进屋,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几眼四周。
他们之间虽是情人关系,但肌肤之亲止步于唇碰唇的亲吻和平时的牵手拥抱。相识四年,江歌从没带他到任何一个她的私人空间,平时的约会场所也只是在外面的餐厅酒店,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她家。
和他所想的高档别墅完全不同,江歌带他来的是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公寓,若说真要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冷。
不是指室内的温度冷,而是这公寓简洁的布置布局,黑白颜色搭配,只能让人想到一个字——冷。
一尘不染的地面,干净得反光,沙发上没有普通女孩子家常摆放的可爱公仔,只有几个单调的抱枕,收拾得一丝褶皱都看不见,或者说,房子的主人从来没坐过这沙发,才会一点儿痕迹都没有。不只是沙发,如果不是看见江歌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饮料,程扬几乎就要以为这房子根本就是摆设或是今天才搬进来的一般,一点儿生活的痕迹都难以看到。
江歌将手中的矿泉水扔给程扬,笑道:“家里只有水和咖啡,晚上还是别喝咖啡了,会失眠。”
程扬稳稳接住矿泉水,见江歌又转身去了咖啡机前,忍不住出声:“你又要熬夜?”
他知道江歌工作很忙,他是个艺人,经常性地日夜颠倒那也没什么,但她一个公司老板,手下管着几百个艺人几千个员工,总不至于每天晚上都要这么熬着吧?
“嗯?”江歌顿住手下的动作,边打开机器,边笑了声:“公司还有一些文件需要我亲自看一下,也就几个小时的工作量,不算熬夜。”
即使是有原主的天分加持,她也还没有完全适应这巨大的工作量,男二要攻略,事业当然也不能落下。累是累了点,不过不得不说,当个总裁,除了累人,使唤人什么的是真的挺爽。
程扬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