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露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感激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感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一起讨论股市的行情和走向。
对于杨乐乐的专业性,楚森很是欣赏。
而楚森的投资眼光,也让杨乐乐折服。
两人偶尔也会对对方提出的某个看法而产生分歧,进而争执,激烈的讨论。当最后一方说服另一方的时候,便会更加的佩服对方。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过。那时候的楚森是骄傲的,眼里只有锦绣,其他人都只是锦绣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杨乐乐几人并没有给楚森留下太大的印象。当然,白月除外,那毕竟是他的弟媳。
如今杨乐乐给他的感觉实在太惊艳了,这种惊艳,不是视觉上的冲击,而是精神层面上的感受,是被对方的能力才华所折服。这是他所认识的女性中,除了锦绣之外,唯一一个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姑娘。
他是真没想到杨乐乐竟然这么优秀,能力并不输给锦绣。
两人因为这个关系,逐渐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异性好友,尤其是楚森,对杨乐乐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彭程基本上是插不上嘴的。他对股票投资一窍不通,听他们谈论这些,就跟讲外星语一样。
不过,他倒是觉得两人在一起讨论里的画面很养眼。杨乐乐长得虽然不算顶漂亮,但也是特别有自己的特色,柳叶眉,杏核眼,明明一张很温婉的面容,却满是精明干练的气质。
楚森本来就长得不差,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这几年在国外漂泊,不但没有把他身上的那股儒雅给磨掉,反倒多了几分随性和洒脱,往那里一站,绝对的鹤立鸡群。
关键是两人都还单身!
楚森单身的原因,他是知道的。可杨乐乐一大姑娘家,长得又漂亮,又有本事,为啥还单着呢?姑娘家过了三十,